
专家称脑死亡器官捐献要求很严格
有市民表示实在难以接受这种做法
必须满足三条件
1 需三位不同学科专家,间隔12小时进行两次判定,断定为脑死亡
2 需要所有家属签名同意捐赠
3 要得到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
8月1日
36岁男子在深圳从4米高的地方坠落,头部先着地,最终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存。
8月4日
家人将其转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接受救治。
8月11日
抢救多日后,经多名专家会诊,该男子被判定为脑死亡。
8月12日早上
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男子家属同意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无偿捐献出来。
8月12日下午
男子的心脏和肝脏等器官被摘取。手术时,心脏仍在跳动。
一名36岁的男子因发生意外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被宣告为脑死亡,悲痛的家人为了能让他的生命延续下去,在其心脏尚未停止跳动前,主动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捐献出来,使多名正在等待希望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记者昨日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了解到,这是自今年卫生部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广州地区进行的首例脑死亡病人器官捐献。
4米高处摔下脑死亡
据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负责人、该院肝胆外科主任霍枫教授介绍,8月1日,这名36岁的男子在深圳因发生意外,从4米高的地方坠落,由于头部先着地,脑外伤非常严重,在被救护车送往当地医院的路上一度出现血压下降、呼吸停止,经抢救,该男子最终也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8月4日,这名男子的家人将其转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接受救治。抢救多日后,经过神经外科、神经内科、ICU多名专家会诊,按照严格脑死亡判定程序,8月11日,该男子被判定为脑死亡。
心脏、肝脏已成功移植
“患者家属虽然很悲痛,但还是决定将他的器官尽可能多地捐献出来,一方面希望能救更多人,另一方面也希望亲人的生命能在其他人的身上延续下去。”霍枫教授表示,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男子家属同意在其处于脑死亡状态下,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无偿捐献出来。在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自动分配下,这名男子的心脏随后被移植入中山市人民医院一位41岁的男性患者身上,肝脏则被移植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一位62岁的肝功能衰竭患者身上。
所有直系亲属均需同意
霍枫教授介绍,今年6月,国内首家器官获取组织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宣告成立。
记者昨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到“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内文将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被称为“中国一类(C-I):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DBD),即:脑死亡案例”。根据该标准,脑死亡案例的器官捐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经过严格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家属完全理解并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等。
“在患者脑死亡的情况下获取心脏进行移植,这无疑是心脏移植的最佳状态。”霍枫表示,自2006年以来,该院一共开展了24例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工作,最近这例36岁的患者是唯一一例脑死亡器官移植案例,其余均为心死亡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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