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称无"47号公告"
中央和地方等媒体此前的报道严重误导纳税人
转"47号公告"网站上午致歉
国税总局昨天上午发布"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
国税总局称,"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
据记者了解,"第47号公告"较早出现在两个专业会计网站上,之后《广州日报》13日发布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文章,之后多家媒体进行报道、转载,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也进行了大篇幅相关报道,央视还在新闻频道、财经频道等多个频道进行播出、解读。
伪造文件"第47号公告"从何而来?如何让中央级媒体都"上当受骗"?
●上午追访
紧急发声明承认编辑制度有漏洞
今天,针对媒体称中国会计视野网是最早发布伪造"第47号文件"的网站,该网站今天上午紧急发表声明。
中国会计视野网发表声明《解释及致歉"47号公告"非视野首发》,该声明称"12日(上周五)11时7分,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当天13时59分,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但考虑对来源的不确定以及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广泛质疑,该法规于13日18时21分予以了删除。
该声明还承认,他们的编辑制度存在漏洞,对来源存有疑虑的内容把关不严,同时向各位读者、社会公众及税务总局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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