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我在坦洲百花小镇某栋11楼买了一套房,却发现由于“端口不足”无法办理中国电信上网,而之前买房时他已了解到,开发商与中山电信签订了协议,小区内只能用中国电信的宽带上网。如今,张先生想换其它电信运营商的宽带服务,但对方工作人员上门安装却被拦在了小区大门外,没网上的日子,张先生开始觉得开发商和中山电信很“坑爹”。
记者跑腿:记者了解到,像张先生一样上不了网的业主不在少数,去小区1栋1楼的电信营业厅询问,电信工作人员称,由于端口不足,小区里几栋楼8楼以上是无法上网的,需要等扩容之后才行,他们半年前就开始申请上级部门扩容,但目前还没有回馈。售楼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之前已经接到业主投诉,反映不能上网的问题,但这需要由电信部门来解决。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也称,问题出在电信,电信已经装好网络设备但没有扩容造成部分业主不能上网。
律师说法
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说,开发商与电信公司的约定对业主没有约束力,而且涉嫌侵犯业主的选择权,但业主要想维权却十分困难。林叔权说,业主当然可以选择其它电信运营商的宽带服务,但物业公司不让这些工作人员进入安装,业主消费权益受到损害了,那么只能起诉物业公司,但这样的成本显然太高。他建议业主首先向开发商的上级主管部门即住建局投诉,其次起诉物管,再次就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炒掉”物业公司,换新的,但每一个途径都不好走。
林叔权说,现在还存在一些小区只准某一品牌的矿泉水进入的情况,虽然有霸王和垄断的意味在里面,但业主要想维权却成本太高,这主要在于当前的法律还没有完善到可以快速便捷地维护业主权益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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