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叔在被征收的土地旁展示自己的土地承包使用证。南都记者冯宙锋实习生林宏贤摄
南海三山岛失地村民状告省国土厅化整为零批地违法案开庭
19年前,原广东南海县三山岛逾万亩村民土地被预征,拟作仓储、商业、住宅,但迄今仍有逾5000亩土地闲置未开发。昨日,三山岛村民诉广东省国土厅化整为零违法批地案在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村民称当年政府廉价征地,目前物价飞涨,失去土地的三山岛村民生活难以为继。
19年前三山岛万亩土地被预征
南海区三山岛村民郭伙佳等介绍,1992年3月,原南海县政府一次性预征用三山管理区耕地11522亩,没有经过国务院立案批准,没有经过广东省政府批准、没有完善征地程序、没有村民签字同意征地、没有同村民商议土地补偿价的情况下征地,属于未批先征。
2011年7月7日,广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查明,1992年3月21日,受原南海县政府委托,原南海县国土局与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办事处以及三山管理区办事处涌源、西江、南村、新镇地、奕东、奕西、正街、禾仰村委会签订了《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该协议约定:三山管理区纳入县城区规划,对三山管理区所辖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预征,按项目需要分批上报呈批使用土地,实际预征土地为11522亩。
1992年10月、11月,原南海市三山港经济开发区分别与上述各村委会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并支付了青苗补偿款、15%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款给涌源、西江、南村、新镇地、奕东、奕西、正街、禾仰村委会,剩余35%、50%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款分别以两年、五年期为限,以年息13%借贷给三山港经济开发区。
起诉:省国土厅“化整为零”一天审批5700亩地
2010年3月,郭伙佳等两名三山岛村民,申请公开三山近万亩土地征收批复。4月13日,广东省国土厅提供了19份批文。郭伙佳发现,广东省国土厅在1997年12月30日作出的19份“涉案批复”,同意原南海县三山港区早期统征土地补办手续,以同日、同一项目多次审批,化整为零(19块地皆在500亩内),违规批地5700多亩,超越国务院耕地征的审批权限。
随后,郭伙佳一纸诉状,将广东省国土厅告上法庭。郭伙佳认为,省国土厅一日内搭车式批准三份征用土地批复(均包含郭伙佳的承包地),超越了权限。同时,当地政府对土地未及时落实资金投入建设,就全面填土,造成该地段耕地被毁,改变了原有耕作土地,使村民无法耕种。且未兑现“三费”递增10%的补偿,也未兑现每人每月14公斤大米的补偿。
郭伙佳诉称,请求法院撤销省国土厅作出的三份涉及其承包地的用地批复,并赔偿每亩(郭涉案承包地五亩多)每年4000元的经济损失,索赔时间段为1992年至今19年。
庭审焦点
省国土厅批复500亩以内土地征收是否违法
省国土厅:1992年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作出了《关于授予土地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2】195号),省人民政府授予被申请人审批征用(含划拨、出让)耕地500亩、非耕地1000亩以下的权限。
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也称,本案批复所涉土地480.54亩在省国土厅被授权批准征用的土地权限内,不存在越权和违规审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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