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有消息称,住建部已经开始草拟新一轮限购城市的名单,下月就可能出台。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今年年初以来,国内多个一线城市出台了限购措施,民间称之为“限购令”。尽管对“限购令”一直存在争议,但如今看,似乎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根据最新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6月份房价数据,一线城市中,除广州上涨5.4%之外,其他一线城市涨幅不大或持平,涨幅较高的几乎全部属于二三线城市。 从市场表现看,“限购令”出台后,京、沪、深等主要重点城市成交大幅下降、价格缩水的同时,二三线城市楼市普遍相对活跃,价格不降反升。从一线城市楼市中抽离的大量资金,一部分转战股市,还有一部分则流向了二三线城市的楼市。还可以看到,在这次调控中,很多从未涉足中小城市的大的房地产商趁势转入二三线城市,推高了当地房价。这样说来,“限购令”确有向二三线城市推进的必要。 但需要厘清的是,“限购令”本身,一直被看作是临时性、应急性举措,而不应该也不会成为调控的主要手段和调控的常态。限购从本质上讲,是限制市场交易,这在一个以市场化为目标的国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限购向二三线城市推进,很可能会陷入路径依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价继续上涨,但并未动摇房价上涨的基础性条件,因此一旦调控放松(如当经济减速,急需新的增长动力时),到那时候,房价就可能迎来新一轮报复性上涨。这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 “限购令”推向二三线城市,还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在于,在多个市场主体中,消费者的话语权最低,开发商及中央政府次之,最具话语权的,是地方政府。由于房地产业与地方政府利益攸关,地方政府最不愿意看到房价下跌。 在现行体制下,随着“财权上移”和“事权下放”,地方政府没有举债权(至少名义上是如此),没有税收立法权,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土地出让金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税费因而成为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统计数据表明,在整个房地产的建设、交易过程中,政府税费等收入占到了房地产价格的30%至40%,土地直接税收、房产税以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可占地方预算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则更高,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二财政”。 因此不难预计,“限购令”推向二三线城市,很可能会遭到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软抵抗”。限购效果如何,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而在现行体制下,我们很难作出乐观的预测。 一般而言,二三线城市经济欠发达且尚未形成产业支撑,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就成为惯常做法。“土地财政”之下的利益驱动,将使“限购令”在这些城市受到冷遇。“限购令”贯彻得好,意味着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大量商品房不好卖;加之当下流动性收紧,开发商银根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在这种背景下,开发商买地的意愿将大大下降,政府卖地卖不出大价钱,地方财政的财源、地方官员的政绩均会受影响。 正因为如此,一些已经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也有了停止执行或变相放宽限购政策的苗头。
回复该发言
二三线城市限购要看地方态度
2 回复:二三线城市限购要看地方态度
li1371352011-08-17 18:07:59 发表
国土部5月末对外公布的第一季度12336个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和信访受理情况显示,市县级地方政府主导土地违法现象突出,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参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房地产开发形势严峻。说明在地方层面,贯彻和执行房地产调控措施的阻力还很大。 抛开“限购令”的正当性、合理性不谈,仅就实际效果来看,能不能在二三线城市被贯彻执行,还需要看地方政府的“脸色”。从本质上讲,一线城市也好,二三线城市也罢,要让房价合理回归,须从源头上深化改革财税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关系,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从根本上斩断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利益链条。
回复该发言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