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小房和小玉在大学时代就开始相恋,毕业后在一个城市里工作,不久便在一起居住。因为相知相熟,两人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2006年初,两人征得双方家长同意,预备购房结婚。
后不久,他们在这个二线城市看中一套商品房,并以两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但房屋总价80万元,购房前,小房支付了2万元订金和8万元预付款,签约当天,两人又一起付了20万元房款。按照合同,剩余60万元房款由两人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
近期,有关婚房的话题备受关注。图为市民在展会选购房产。
放弃权利
据了解,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却发现小房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申请贷款。原来,小房在大学就读期间,曾经贷过一笔款,拖欠了几年,至今没有还清。
那么怎么办?两人的资金尚不足以支撑一次性付款,中介出了个主意,为不影响买房,小房出具了一份“放弃房屋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小玉也跟开发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将产权共有人一栏中小房的名字删除。之后,小玉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按期偿还。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房屋还没交付,两人的感情就走到了尽头。半年后,小房单方提出分手,并且很快找到新女友,投入了新生活。也许是因为房子还没产权证,抑或是感觉对不起小玉,当时,小房并没有提出分割房产。此外,这个房产并没有升值,小房也觉得没有多大的损失。
索要收益
很快,转眼间又过了半年,小玉顺利拿到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当然,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小玉并没有对这套房子进行任何装修,也不愿住进这套让她伤心的房子,于是一拿到房产证就转手卖了房。
而此时正值房产火爆时期,当年80万元的房子,如今市值已涨到140万元。小玉出售这套房子,钱到手后,也没有想到是否应该考虑小房的利益。
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小房听朋友说起这套房已经被小玉高价出售。小房随即找到小玉,要求分割售房款。
这时小玉听到这话,当即气不打一处来,大骂小房负心,称这房子是她一人的,跟小房没关系,看在以前同学的份上,只同意返还曾经由小房付的2万元订金和8万元预付款。小房当然不同意,要求按照出资比例,瓜分增值收益部分。协商无果后,小房告到了法院。
女方胜诉
在审理过程中,小房表示,讼争房产是他跟小玉一起看中的,后来他不仅参与了签订合同,也参与了付首付款和还贷款,尽管在此期间,他为了方便贷款作出“放弃房屋购买权”的声明,但这并不改变他是实际购房人的事实。现在房屋已经出售,他要求小玉返还他支付的购房款合计10万元,并补偿增值利润10万元。
而小玉坚决不同意,在她看来,小房既已放弃房屋购买权,这套房屋就跟他没了任何关系。她只同意按照债务关系返还小房支付的房款。
据此,法院认为,小房在购房过程中已经明确放弃购买该房屋产权,并且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小玉一人名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屋归小玉一人所有,房屋出售后产生的增值利润,理所当然也归小玉个人所有。但是小房先前支付的购房款,只要有证据支持,小玉都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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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索分卖房款 情侣婚前最好“联名购房”
2 回复:分手后索分卖房款 情侣婚前最好“联名购房”
DRYADDRYAD2011-09-07 18:41:13 发表
经查,小房主张的购房款中有据可查的有10万元,法院判决小玉返还这笔钱,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专家点评]
在恋爱期间买房,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果尚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是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享有均等的份额,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享有份额。如果房子登记在恋爱双方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假如房子登记在甲名下,但乙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甲所有,但甲应当返还乙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很难主张权利。
而情侣婚前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也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到房产证上。据了解,“联名购房”的程序并不复杂,首先要在购房合同中,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要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买受人一栏中同时填入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当然,情侣们也不要忘记在购房时,对各自的出资额做一个约定公证,以绝后患。如果不能“联名”,一定要保存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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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在恋爱期间买房,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果尚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是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享有均等的份额,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享有份额。如果房子登记在恋爱双方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假如房子登记在甲名下,但乙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甲所有,但甲应当返还乙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很难主张权利。
而情侣婚前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也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到房产证上。据了解,“联名购房”的程序并不复杂,首先要在购房合同中,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要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买受人一栏中同时填入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当然,情侣们也不要忘记在购房时,对各自的出资额做一个约定公证,以绝后患。如果不能“联名”,一定要保存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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