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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供应商“染病” 苹果无责?

1 评论:供应商“染病” 苹果无责?
mad3022011-09-08 15:48:39 发表
近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5家民间环保团体发布《苹果的另一面2》研究报告,再次揭露了苹果公司在华供应商的违规行为。据查,共有27家供应商出现了环境问题。其中,名幸电子在广州的工厂就因污染严重,屡次被列入当地污染企业名单。环保团体认为,对污染事件,违规供应商本身应负有责任,但苹果的责任也不容推卸,因为苹果应该负有“生产者的延伸责任”。
何谓生产者的延伸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简称EPR)?一言蔽之,就是生产者要对产品“从摇篮到坟墓”全生命周期负责,往前可以追溯到原材料开采、零部件生产,往后可以延伸到产品的回收处置。可以说,只要产品上还有品牌商标,品牌企业就要负起责任。生产者的延伸责任这一概念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欧洲兴起的,目前已经逐渐成为一些行业的共识。
从法律角度划分,生产者的延伸责任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律责任,即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责任明确界定,一旦违规则遭处罚。譬如,欧盟早几年实施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和《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简称WEEE)。前者要求品牌企业限制供应商在生产的时候禁用某些物料,属往前追溯的责任;后者要求品牌企业承担产品废弃后回收的费用,属往后延伸的责任。法定责任是强制的,品牌企业必须遵守,否则就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市场准入风险。在这一方面,中国也紧跟潮流,先后于2006年和2009年颁布了中国版的RoHS(《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和中国版的WEEE(《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与法律责任相对的是道德责任。此类责任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界定,多数都和一些普世价值有关,譬如关注环保、关爱劳工等。违背此类责任,品牌企业无须接受法律制裁(因为品牌企业自身并无违法行为),但却会面临重大的舆论压力,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对经营产生负面作用。
欧美反血汗工厂运动就是最好的例证。上世纪九十年代,欧美劳工团体向耐克、阿迪达斯等服装企业施压,控诉其在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有虐待劳工、超时劳动、使用童工等不良行为。开始时,品牌企业辩称,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和自己没有关系,拒不履行责任;到后来,反血汗工厂运动扩展到大学校园,对服装品牌的校园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品牌企业才低下高傲的头颅,承担“额外”责任,对供应商的环境和劳工绩效进行审核,延续至今。可见,尽管道德责任对企业只是一种“软约束”,但在一定条件下,却可以转化为影响企业营收的“硬约束”。
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不可偏废。法律具有震慑作用,道德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法律的空白。但是,要真正发挥作用,前者要依靠完善的法规和强有力的执法,后者则要依靠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和活跃其中的民间团体,当然也要有足够的信息透明度。在苹果的案例中,法律上是很难找到把柄的,因此只能从道德责任的角度入手。但怎样才能像欧美反血汗工厂运动那样,让苹果体会到“切肤之痛”,则是摆在自然之友等民间团体面前的首要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寻求突破,一个层面是消费者,像反血汗工厂运动一般,呼吁消费者放弃苹果产品;另一个层面是敦促政府严肃整治供应商的污染问题,采取限产限出口等办法,砍断苹果的有毒供应链。根据《苹果的另一面2》的描述,很多供应商的污染已经涉嫌违法,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若能秉公执法、将其绳之以法,本身就可以对苹果产生震慑作用。这样,苹果出于规避风险(避免供应商因时常整改而不能保证供货量)的考虑,也会弃用有问题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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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评论:供应商“染病” 苹果无责?
mad3022011-09-08 15:48:39 发表
但这一现象似乎并未出现,恐怕个中有着复杂的利益纠葛。在此不再细论。
就实力而言,坐拥3000亿美元市值的苹果公司完全有能力去改造其供应链。最近更有报道称,“一部售价260美元的iPhone,在中国组装,中国只能从中赚取4美元,其他的都由苹果公司赚去了”。若此言属实,苹果更应该承担责任,制止供应商的污染行为,毕竟这关系到数百万中国苹果用户未来的生存。大企业应有大担当,期待苹果公司能如同当年的耐克公司一般来一个华丽转身。
(作者系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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