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宁波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最近通过了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这标志着今后我市的危险废物从产生到运输、利用和处置将处于环保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
2010年,我市产生危险废物21.46万吨,其中约10万吨的危险废物需要转移到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以往,环保部门对这些危险废物的转移实行纸质联单监控的方式,而对整个转移过程无法进行实时的监管。
据介绍,宁波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是一套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废物运输、利用或处置全过程实现实时动态跟踪和监管的一个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运行之后,将在全市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相关人员可以在网上远程查看运输车辆的一举一动。同时,市固废处置中心也加强了对车辆运输的路线、区域以及时间的限制。市固废处置中心主任唐文彪说:“在上路前,企业会把这辆运输车的GPS识别码告诉我们,我们就可以对它的运输路线进行监控。一旦走偏,系统就会马上发出警报。”
据了解,这套系统不仅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还将对一些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实行联网监控。唐文彪告诉笔者,联网监控就是对这些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地点、车辆过磅处和存储位置分别装上摄像头,企业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整个过程将受到实时监控。据悉,今年内,我市70多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都将接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下一步,市固废处置中心还将把全市产生危险废物的中、小企业逐步纳入到这一系统之中,不让危险废物脱离环保部门的监管视线。(宁波日报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史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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