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1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国家批准的3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已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2010年8月初,重庆同北京、天津、青岛等28个城市一起被国家列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试点城市,同时批准了30亿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根据国家规定,这些城市可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将3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发放到重庆市地产集团和重庆市城投集团建设的4个公租房项目。其中,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的民心佳园和康庄美地公租房小区分别贷款8亿元和5亿元;重庆市城投集团建设的两江名居和民安华府公租房小区分别贷款15亿元和2亿元。
下一步,重庆市将继续争取国家的支持,积极申报新的公租房贷款项目,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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