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栋林 实习生潘小洁)转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没领到,就先向县人才服务中心交了一半的钱。德庆的李梅(化名)老师昨日向笔者诉苦:“没办法,不交钱不给转公。”
德庆今年有38名代课教师通过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已经代课6年的李梅正是其中一员。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最大的区别在于工资待遇。当代课教师,李梅每月工资只有五六百元。转公后,她欣喜地盼着加工资,“能增加八九百元”。
但6月初,工资还没发,她先接到了县人事局通知,称:“‘代转公’办理手续,按教龄每年100元交‘代理费’,6月5日前交完,否则不办理入工资。”接到该通知的还有德庆其他37名刚转公的教师。
李梅遂按通知规定的地点,向德庆县人才服务中心交了600元“代理费”。全县38名代转公教师工龄少则几年,多则十五六年。仅这一项收费,人才服务中心就可进账数万元。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转公教师说:“我们代课多年,从未和人事局发生过关系,不明白为何突然要到人才中心缴‘代理费’”
怀集县一位今年刚转正的教师告诉笔者,他们在转正过程中没要求交“代理费”。
早在1993年,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就发出过《关于禁止在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中乱收费的通知》,指出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工作中,一些地方的某些部门巧立名目,向民办教师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新干部岗位培训费、人才交流费、入编费、建档费等等。
李梅认为,所谓“代理费”和当年“民转公”的人才交流费、入编费、建档费如出一辙。但刚刚转公的38名教师普遍的心态是:“为了转公,交点钱也就算了。”因为担心转公的资格被取消,他们均不肯透露真实姓名。
笔者就此事致电德庆县教育局,该局人事股一位负责人称,此项费用由人事局收取,教育局只是代通知,并不清楚收费依据是什么。
德庆县人才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要入编制,转成干部身份,这需要补够工龄,“此项收费是补工龄的确认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是人事代理费的一种。”
肇庆市人事局表示,市里没有这项收费的政策规定,“谁收费向谁咨询。”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057号)所列的“人事代理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服务项目包括代理工龄计算、职称及技术等级认定、调进调出手续等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等事项,其中无“补工龄确认费”一说。
作者:黄栋林 潘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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