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
  • |
  • 相册
  • |
  • 博客
  • |
  • 爽吧
  • |
  • 点评

财经的其他话题……

返回财经……


我收藏的爽吧……


企业破产留守负责人挪用37万安置费

1 企业破产留守负责人挪用37万安置费
小不点972011-09-12 21:00:07 发表
  本报讯(记者胡晓)作为企业破产的留守组负责人,不但不为职工安置出谋划策,反而为个人利益,私自挪用职工安置费达37万元注册新公司。6月18日,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以左某某挪用公款罪依法提起公诉。
  左某某是原长寿县酒厂副厂长,1997年酒厂破产,左某某任酒厂留守组负责人。在此期间,他与原酒厂党委书记、出纳等10余人(另处),计划出资组建一个公司,这样可以少交点养老保险还可以搞病退。2002年,注册新公司验资时差37万元资金,左某某便将37万职工安置款挪用,数月后又划回至原酒厂的账上。
  本案检察官任元元介绍,左某某虽未将37万元据为己有,但仍犯了挪用公款罪。
回复该发言
共有1帖子
图片链接:
插入图片  取消
视频链接:
插入视频  取消
音乐链接:
插入音乐  取消
内容: 图片视频音乐
  发帖赢积分  快捷键 Ctrl+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