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伟行通讯员黄于穗、叶国)今后,投资广州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事项时,不必再往返省、市工商部门,可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直接办理。记者获悉,日前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查批准,授予广州开发区工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1亿美元内鼓励类、600万美元内限制类外资企业可直接在区内注册登记。目前,广州市只有广州开发区和番禺区两个区县级工商分局拥有该权限,全省内共有5个区县级工商分局拥有该权限。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局长何训班向广州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人授牌,正式赋予这一权限。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出席了授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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