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报开通关于户口和身份证问题的热线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外嫁女和收养的弃婴如何上户口成了关注的重点。对读者的疑问,昨日,长乐公安局治安大队郑成荣副队长、长乐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和长乐公安边防大队民警,一一给予解答。
11年前,长乐梅花镇的林依姆捡了名女婴,如今女孩快上初中了,由于没有户口,孩子可能无法继续上学(本报昨日A22版报道)。对此,长乐公安边防大队民警表示,按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林依姆捡到的“孙女”没有任何手续,无法落户。但考虑到具体情况,林依姆可将相关背景告知梅花边防所,届时,边防派出所会对“孙女”的身份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其“孙女”确实为弃婴,然后形成一份调查报告,上报到长乐市公安局户籍主管部门,经过市公安局审批后,弃婴的户口将落到养父养母这边。如程序完全符合,最快两个月左右林依姆的“孙女”就能落户了。
其他问题解答如下:
长乐高先生:以前,我父亲的户口在航城街道,母亲的户口在营前街道。父亲从部队转业后便把全家的户口转到母亲那里,但我们一家人一直在航城镇龙门村生活,并且有两处房产,现在为了方便小孩读书,我想把户口迁回龙门村,不知该怎么办?
长乐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可以向营前街道居委会提出户口迁出申请,然后到航城街道居委会申请户口迁入,只要航城街道居委会同意迁入,就可凭借这些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金峰陈先生:几十年前,我的嫂嫂从古槐嫁到金峰,但户口一直没有解决,由于没有文化,她不知道该如何将自己的户口迁到金峰。
郑副队长:如果你嫂嫂的户口还没被注销的话,她只要带上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金峰派出所落户。若她的户口已被原户籍地派出所注销,则需要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个人信息证明,再回到金峰派出所办理落户。由于许多外嫁女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在办理户口转移时尽量先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以免漏掉相关手续。
长乐黄女士:我今年四十几岁了,至今未婚,5年前从爱心公园抱养了一个弃婴,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现在不知如何给这个孩子上户口?
郑副队长:抚养人和抱养的小孩共同生活满3年,小孩已超过5岁,尚未办理收养手续,可凭监护人的申请报告和《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知情人,符合条件后,按非亲属关系办理。
本报记者吴林增见习记者陈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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