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 题:用贸易规则捍卫权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国首例“双反”案 新华网记者 王希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对自美、俄进口的取向电工钢贸易救济调查的初裁决定。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取向电工钢属于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是中国亟待发展的重点产业,国内目前仅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能够生产该产品。
经国内产业申请,2009年6月1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对产自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产自俄罗斯的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2月10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裁定产自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同时裁定美国公司在“购买美国货项目”等4个补贴项目中受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调查机关在本案调查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坚持公正、合理、程序正当和透明度原则,依照法律和事实做出初步裁定。
事实上,自2004年加拿大首次对中国烧烤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4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该负责人表示,频繁遭受“双反”调查,唤醒了中国国内产业的法律意识,加深了他们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的了解,在受到存在倾销或补贴的进口产品的严重冲击、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国内产业已经开始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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