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宜信许诺给资产出借方的利息是10%,与10%的资金成本相比,宜信的贷款利息却比较高。
宜信集团正以其强大的网络,将P2P(Peer to Peer,人人贷)贷款平台引入了人们的视野,但P2P这样的贷款平台在监管真空中“疯长”的好日子似乎要到头了。
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对于P2P贷款平台的风险作出提示。
非法金融机构?P2P贷款模式起源于英国,核心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实现金融脱媒,使具有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与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能在线上通过平台自行配对。
而宜信的P2P商业模式是,吸收资金供给方的资金,并将其提供给资金需求方,与所谓“自行配对”不同,在这个过程中,资金供需双方的配对由宜信进行,客户并不能选择贷款的投向。
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致电宜信客户经理,该客户经理告知,客户在融出资金时,首先要和宜信签订一个居间合同,之后,再在宜信指定的借款客户明细上签字,这样就完成了相关法律手续。
因此,宜信的模式被业界认为与商业银行或信托公司无异,但后两者都需要申请金融特许牌照,某国有大行人士就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宜信的这种资金中介行为应属违规。
银监会在《通知》中表示,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但也有专家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观点,小额信贷专家王灵俊表示,宜信这样的P2P公司填补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空白,应该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从鼓励金融创新的角度予以提倡。
事实上,宜信正在加紧扩张,目前其已经在全国30多个城市建立了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员工多达数千人,坊间传闻,宜信的月贷款成交额已经超过1亿元。
风险何在?当前,P2P平台贷款公司在中国尚处在监管真空,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备,央行和银监会都没有对其监管的法定职责,而此次银监会的通知侧重于提醒银行注意风险的跨界“传染”。
银监会认为,P2P贷款平台主要存在七大风险和隐患: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贷款质量低于普通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在中国,虽然也有固守原有模式外、以收取贷款中介费用为主要收入的公司,但越来越多的P2P贷款平台开始转入线下。
所谓线下业务,就是发展销售队伍向出资人做理财,信贷员队伍去审核借款人,保证信息可靠和贷款质量,但与此同时,业务也由单纯配对异化成为变相放贷,宜信就是其中的代表。
高额利息目前,宜信许诺给资产出借方的利息是10%,与10%的资金成本相比,宜信的贷款利息却比较高。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以借款人所供职单位注册资本进行区分,即供职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月息为1.42%,年息为17.04%,而供职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需要支付月息2.34%,年息28.08%的利息。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宜信28.08%的利息比基准利率的四倍还要多1.8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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