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今后不得指定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或者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昨日,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控建设工程质量。
《通知》中显示,施工单位将负责验收和检验进入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监理单位也应当对混凝土的进场、取样、养护、送检等过程进行监管并签认、见证。本市将在实施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采购备案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粉煤灰采购合同、以尾矿废石为原料的机制砂石采购合同的网上签约或合同备案。
从去年10月起,为了房屋建筑质量,市住建委已开展了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全面检查,并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监管。随后,多家不符合规范的企业被处罚并整治。2011年年底前,本市还将完成第二批保留搅拌站点的资质复审和绿色生产达标考核,争取达标搅拌站达到80个以上。(记者 耿诺)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