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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建者将被查封房车财产 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 深圳违建者将被查封房车财产 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whyme7772011-09-16 16:52:41 发表
作为深圳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之一,违建是困扰深圳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昨日向社会公示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则为查违增加了执法手段。不仅规定当事人自行承担强拆费用,强制拆违还可先冻结其相当于强拆费用的存款、有价证券、股份,或先查封房车等财产。
据悉,该修订草案由深圳规划国土委起草。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建议,可于本月20日前向市法制办发函(市民中心西座C5080,邮编518026)或电子邮件linj@fzb.sz.gov.cn。
查封扣押物品不得超过三个月
依据修订草案规定,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措施时,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遭查封的财物将被加封封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被查封的财物,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管,但保管费由被查封人支付。只有对查封错误的,保管费才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支付,同时造成被查封人经济损失的,也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该修订草案强调,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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