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推出“限购”举措的城市寥寥无几,更多的地方都选择了限价或沉默,即便是已经推出的“限购”办法,社会仍普遍认为过于宽松,多选择对拥有第三套或以上住房的家庭才实施限购。“限价”和“限购”上的“纠结”,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纠结,但深藏于背后的发展思路,无疑更值得警惕。
根据住建部的几条“建议限购”标准,社会普遍认为,一些二三线城市已经满足了“限购”条件。然而,由于要求是“建议限购”而非明确的强制限购,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选择余地。
个中原因,正如媒体报道中所普遍分析指出的,按照上级对房地产调控的有关精神,地方政府还不至于“抗命”,但地方政府并不希望通过真正强力的“限购”来压制需求,对房地产市场形成致命打击。“限价”措施可以保证市场的成交量,由此就仍可以带来可观的土地出让、税收等资金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较强支撑。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房价高企尽管原因复杂,但地方政府有意无意地忽视房屋的居住属性,忽视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过分强调房屋的商品化,把房地产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支柱,无疑是买房难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过分倚重拍卖地皮、推高房价来“繁荣”经济,只能使百姓的安居梦想更加遥远。
如今,二三线城市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踌躇,在限购上的避实就虚,透出的正是对房地产业的矛盾心理。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大背景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路,更加重视民生,更加重视地方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绕开一线城市房地产发展的老路和积弊,才是地方政府发展健康房地产业,让地方百姓满意的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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