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10岁的女孩,一个是6岁的男孩。对社会尚且懵懂的他们,却意外地成为公众焦点。个中原因,便是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中暴露出的怪象。先是10岁的陈某出现在乐清市经济适用房的公示名单中;而后,一名经济适用房申购者被人举报,其6岁的儿子就读于当地一所一年学费近两万元的幼儿园,一时间质疑声一片。
自从经适房诞生以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现象似乎就一直如影随形,尽管有关部门一直致力于从制度、程序等各个环节堵塞腐败漏洞,却依旧挡不住伸向经适房的黑手。原本为解决贫困群体住房难问题的经适房,屡屡遭遇富人、当权者的觊觎和“打劫”。相关案例不胜枚举,乐清10岁女孩出现在经适房公示名单里,经适房申购者有能力把孩子送进年学费近两万元的幼儿园,都不过是这部“连续剧”中不断翻新的“续集”而已。
经济适用房沦为权势阶层的盛宴,腐败交易的黑幕频频出现,关键在于违规违法的成本和风险太小。权力勾结、与民争利的丑行一旦败露,往往只是退回了之,或者取消若干年的申购资格、象征性地罚点儿款,即使遭遇处罚往往也是不痛不痒。对违规违法行为缺少深度追究和严厉问责,致使一些人上下其手,有恃无恐,乱象禁而不止,甚至呈现出变本加厉的势头。
从已经曝光的经适房黑幕来看,其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腐败。仅在浙江,原绍兴市房管处主任周国强,原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房建办主任丁志贞等官员便皆因借助经适房牟取不法利益而落马。然而,维护经适房政策的严肃性,铲除经适房分配过程中的腐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应有权益不被蚕食,显然不能坐等贪官被举报或因其他问题被牵连落马,而必须就事论事,一旦出现反常的、不够阳光的情形,就要立刻深挖其中的根源,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腐败,这样才能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事实上,没有资格享受经适房而弄虚作假骗取经适房,就是不折不扣的诈骗;利用权力占有经适房资源,与职务侵占、贪污行为并无二致;至于行贿受贿,则更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了。最近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针对经适房违规违法案件高发的现象,有关方面应当尽快细化相关法规,实行重典惩治,以确保这一民生工程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味、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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