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称手续齐备无法拒收河南智障者服刑
1 监狱称手续齐备无法拒收河南智障者服刑
薄荷希米露2011-09-19 21:28:57 发表
当事人吕天喜(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嵩县智障人吕天喜坐牢一案,其狱中生活,不为外人所知。
16日,河南商报记者奔赴三门峡监狱。狱方介绍,吕天喜在狱中常大喊大叫,还小偷小摸,被戴过戒具。这是吕天喜的狱中生活首次对外披露。
最新进展
吕天喜已回洛阳
吕天喜一案,目前最关键的是精神病鉴定一项。前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吕天喜舅舅程建忠口中得知,吕天喜的精神病鉴定程序已经进行完,两天前离开新乡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了,目前在洛阳,由洛阳市西工区法院负责其生活起居。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求证,未果。
监狱方:“我们无法拒收吕天喜”
智障人吕天喜,此前经过洛阳市西工区公检法诸部门,被送入三门峡监狱坐牢3年。
监狱方发现后是否向有关部门反映?16日,河南商报记者赶往三门峡监狱,就诸多疑问请三门峡监狱释疑。而三门峡监狱也开诚布公,解答了相关问题。
三门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呼铁锁介绍了吕天喜进入监狱时的情况:2009年2月20日,“田星”(法律文书中的吕天喜)等22名罪犯被洛阳市看守所干警押送到三门峡监狱,经入狱审核,收监执行通知书真实完备。
因罪犯“田星”所有法律文书上的地址均为罪犯本人自称,三门峡监狱及时将这一情况通报了送押干警,并将这一情况也及时电话通知了驻监狱检察室。在监狱医生对送押罪犯进行体检时,发现罪犯“田星”存在左手中指因挫伤不能弯曲和智力障碍等问题,但依照《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罪犯“田星”依然符合收监条件,遂依法予以收监。
有关规定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2005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提到:要切实加强罪犯收监执行工作,对判处徒刑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监狱不得以健康原因拒收,应一律收监执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收监工作的通知》称:“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外,一律收监执行。”
“该向洛阳有关方面反映的,我们都反映了。”呼铁锁说,“体检通过谈话我们就知道这个人不正常,交流非常困难。我们告知洛阳方面,洛阳方面说找不到家属,再没有消息了,我们不能拒收,只得接收。”
“为找此人我们费了心血”
在吕天喜案件的所有档案上,他的名字是“田星”,家庭住址是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入狱后,这些信息也给监狱方带来了麻烦。
呼铁锁说,因罪犯“田星”智力低下,不能说清其亲属姓名及地址,三门峡监狱于2009年2月24日依照判决书上的地址给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委会寄发了《罪犯入监通知书》,但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后来怎么又找到了其家庭准确住址呢?呼铁锁说,为找到吕天喜家,他们费了很多心血。
吕天喜入监后,因地址不清被监狱作为“三假”(即假名字、假身份、假地址)罪犯进行管理。服刑期间,因吕天喜始终说不清,导致监狱无法获取确切信息。监狱又给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委会发信,希望村委会告知其亲属,但因地址错误被退回。与嵩县纸房乡派出所电话联系,寻求帮助,被告知纸房乡没有宋岭村,同时纸房乡也没有叫“田星”的人。
转机在今年出现。今年3月,三门峡监狱的罪犯郭文生反映“田星”与十监区罪犯刘现武熟悉,可能认识。监狱及时询问了刘犯,刘犯讲“田星”和他是一个村的,真名可能是吕天喜,不是嵩县纸房乡人,而是嵩县大坪乡宋岭村人,家中好像有个兄弟叫“吕三娃”(音)。
回复该发言
当事人吕天喜(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嵩县智障人吕天喜坐牢一案,其狱中生活,不为外人所知。
16日,河南商报记者奔赴三门峡监狱。狱方介绍,吕天喜在狱中常大喊大叫,还小偷小摸,被戴过戒具。这是吕天喜的狱中生活首次对外披露。
最新进展
吕天喜已回洛阳
吕天喜一案,目前最关键的是精神病鉴定一项。前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吕天喜舅舅程建忠口中得知,吕天喜的精神病鉴定程序已经进行完,两天前离开新乡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了,目前在洛阳,由洛阳市西工区法院负责其生活起居。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求证,未果。
监狱方:“我们无法拒收吕天喜”
智障人吕天喜,此前经过洛阳市西工区公检法诸部门,被送入三门峡监狱坐牢3年。
监狱方发现后是否向有关部门反映?16日,河南商报记者赶往三门峡监狱,就诸多疑问请三门峡监狱释疑。而三门峡监狱也开诚布公,解答了相关问题。
三门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呼铁锁介绍了吕天喜进入监狱时的情况:2009年2月20日,“田星”(法律文书中的吕天喜)等22名罪犯被洛阳市看守所干警押送到三门峡监狱,经入狱审核,收监执行通知书真实完备。
因罪犯“田星”所有法律文书上的地址均为罪犯本人自称,三门峡监狱及时将这一情况通报了送押干警,并将这一情况也及时电话通知了驻监狱检察室。在监狱医生对送押罪犯进行体检时,发现罪犯“田星”存在左手中指因挫伤不能弯曲和智力障碍等问题,但依照《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罪犯“田星”依然符合收监条件,遂依法予以收监。
有关规定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2005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提到:要切实加强罪犯收监执行工作,对判处徒刑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监狱不得以健康原因拒收,应一律收监执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收监工作的通知》称:“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外,一律收监执行。”
“该向洛阳有关方面反映的,我们都反映了。”呼铁锁说,“体检通过谈话我们就知道这个人不正常,交流非常困难。我们告知洛阳方面,洛阳方面说找不到家属,再没有消息了,我们不能拒收,只得接收。”
“为找此人我们费了心血”
在吕天喜案件的所有档案上,他的名字是“田星”,家庭住址是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入狱后,这些信息也给监狱方带来了麻烦。
呼铁锁说,因罪犯“田星”智力低下,不能说清其亲属姓名及地址,三门峡监狱于2009年2月24日依照判决书上的地址给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委会寄发了《罪犯入监通知书》,但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后来怎么又找到了其家庭准确住址呢?呼铁锁说,为找到吕天喜家,他们费了很多心血。
吕天喜入监后,因地址不清被监狱作为“三假”(即假名字、假身份、假地址)罪犯进行管理。服刑期间,因吕天喜始终说不清,导致监狱无法获取确切信息。监狱又给嵩县纸房乡宋岭村委会发信,希望村委会告知其亲属,但因地址错误被退回。与嵩县纸房乡派出所电话联系,寻求帮助,被告知纸房乡没有宋岭村,同时纸房乡也没有叫“田星”的人。
转机在今年出现。今年3月,三门峡监狱的罪犯郭文生反映“田星”与十监区罪犯刘现武熟悉,可能认识。监狱及时询问了刘犯,刘犯讲“田星”和他是一个村的,真名可能是吕天喜,不是嵩县纸房乡人,而是嵩县大坪乡宋岭村人,家中好像有个兄弟叫“吕三娃”(音)。
回复该发言
2 回复:监狱称手续齐备无法拒收河南智障者服刑
薄荷希米露2011-09-19 21:28:57 发表
罪犯刘现武向河南商报记者印证了该说法。获知这一信息,监狱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嵩县公安局联系,将“田星”兄弟“吕三娃”和“田星”在监狱服刑的有关情况告知,希望帮助寻找“吕三娃”,确认“田星”是否是他哥哥吕天喜。到了6月28日,狱方接到一个自称吕天喜舅舅的人打来的电话,说“田星”可能是其外甥吕天喜。7月12日,吕天喜舅舅程建忠等人来狱看望后,确认“田星”就是其外甥吕天喜。
至此,狱中“田星”确切个人信息全部弄明白,而他舅舅程建忠的不明白才刚刚开始。
“常大喊大叫、小偷小摸,
被戴过戒具”
在吕天喜的“罪犯入监登记表”上,“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一栏中写着“左手中指因挫伤导致不能弯曲”;主检医师意见栏中写着:智力障碍。医院意见栏中也是“智力障碍”四字。
“他在狱中没有任何人来接见,生活可以基本自理。”呼铁锁介绍,狱方将其分配到老弱病残监区服刑改造。
“干警通过与其交谈和平时的观察,发现该犯智力低下,行为自控能力差,还时常大喊大叫,有小偷小摸现象和私闯门岗等违规行为。”呼铁锁说,吕天喜因屡翻他犯物品、小偷小摸和私闯门岗等原因,被加戴戒具。
相关链接
吕天喜法律文书速览
在三门峡监狱,河南商报记者翻看了吕天喜档案,得以首次目睹判决书、起诉书,现摘录。
吕天喜是由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起诉的。起诉书洛西检刑诉[2008]157号写道:被告人田星,男,50岁左右,小学肄业,自称嵩县纸房乡宋岭村人。因涉嫌抢劫被起诉。认定事实理由:被告人供述。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田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且田星对抢走55元现金予以供认。审判长卢海平,审判员李洛伟、黄静。
吕天喜是智障人,他能供述作案过程吗?对法律文书的陈述内容,监狱的工作人员也觉得不理解。“和吕天喜交谈根本就不能进行,他怎么能供述作案?怎么会对指控无异议?”监狱一工作人员笑着说。
新闻回顾:河南高院对入狱智障者精神鉴定
河南智障人吕天喜失踪3年,后被发现因抢劫罪在三门峡狱中服刑,名字和出生日期皆被公检法部门弄错,家属怀疑其替人顶罪。9月4日吕天喜第二次走失后被找到,根据安排,精神病鉴定5日下午进行。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鉴定的同时,案件的重新核查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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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狱中“田星”确切个人信息全部弄明白,而他舅舅程建忠的不明白才刚刚开始。
“常大喊大叫、小偷小摸,
被戴过戒具”
在吕天喜的“罪犯入监登记表”上,“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一栏中写着“左手中指因挫伤导致不能弯曲”;主检医师意见栏中写着:智力障碍。医院意见栏中也是“智力障碍”四字。
“他在狱中没有任何人来接见,生活可以基本自理。”呼铁锁介绍,狱方将其分配到老弱病残监区服刑改造。
“干警通过与其交谈和平时的观察,发现该犯智力低下,行为自控能力差,还时常大喊大叫,有小偷小摸现象和私闯门岗等违规行为。”呼铁锁说,吕天喜因屡翻他犯物品、小偷小摸和私闯门岗等原因,被加戴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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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天喜法律文书速览
在三门峡监狱,河南商报记者翻看了吕天喜档案,得以首次目睹判决书、起诉书,现摘录。
吕天喜是由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起诉的。起诉书洛西检刑诉[2008]157号写道:被告人田星,男,50岁左右,小学肄业,自称嵩县纸房乡宋岭村人。因涉嫌抢劫被起诉。认定事实理由:被告人供述。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田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且田星对抢走55元现金予以供认。审判长卢海平,审判员李洛伟、黄静。
吕天喜是智障人,他能供述作案过程吗?对法律文书的陈述内容,监狱的工作人员也觉得不理解。“和吕天喜交谈根本就不能进行,他怎么能供述作案?怎么会对指控无异议?”监狱一工作人员笑着说。
新闻回顾:河南高院对入狱智障者精神鉴定
河南智障人吕天喜失踪3年,后被发现因抢劫罪在三门峡狱中服刑,名字和出生日期皆被公检法部门弄错,家属怀疑其替人顶罪。9月4日吕天喜第二次走失后被找到,根据安排,精神病鉴定5日下午进行。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鉴定的同时,案件的重新核查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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