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9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尹建军)为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守耕地红线,确保我省耕地占补平衡,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近日分别与全省18个市县政府一把手签订了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今年我省耕地保护目标:即耕地保有量10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5万亩。责任状对耕地保护任务指标、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土地执法监察等8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的。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日渐升温,海南掀起了新一轮的投资热,一批重点项目相继落户海南,用地需求将呈增长之势,我省耕地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据悉,责任状中除明确耕地保护硬性指标外,还明确年终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耕地保护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倾斜等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坚决依法制止、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自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均与市县政府一把手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耕地。我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源头保护耕地。在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促进高科技创意产业、现代工业、现代旅游业建设的同时,严格用地审批监管,加强盘活存量土地,强化集约节约用地,5年间省政府依法批准占用耕地4.3万亩,仅为国家下达指标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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