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哲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3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 董事会报告
3.1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3.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896.53万元,同比上升19.9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6.38万元,同比上升24.63%,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取得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25%,主要系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9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成本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8.81%,主要系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份开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8.40%,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应收帐款增加,计提相应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7.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长所致。
3.6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1)土地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通过竞拍形式,竞得杭政工出【2011】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390平方米,土地价款:1940万元。取得杭州市国土局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确认书”,已交付土地款970万元。该建设项目已于2011年6月底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和 “节能评估的审批决定书” 。公司由专人负责此项目的跟进和方案的实施。
(2)注册商标权属状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总计12项,其中有4项商标为公司改制设立前有限公司取得,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由公司承继取得。有1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英贤取得。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注册商标7项,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但尚未核准的商标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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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me7772011-09-20 23:21:45 发表
(3)专利技术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84项,外观设计2项。上述专利主要为公司股份改制设立前有限公司取得,改制后由公司承继取得。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新增6项,实用新型新增11项。正在申请专利共111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3项。报告期内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项。
3.7 因设备或技术更新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8.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8.3 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3.10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事项
4.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2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4.2.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2.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2.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重大关联交易
4.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4.5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发起人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ISLAND HONOUR LIMITED、WELL ADVANTAGE LIMITED、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JOY UP HOLDINGS LIMITED、MOST ACHIEVE LIMITED、GOLD DELIGHT LIMITED、ROSELAND HOLDINGS LIMITED、TRADE SINO LIMITED、凯洲科技、凯健科技、天津和光、天津和君、江苏新业科技、杭州恒赢投资、浙江瓯信创业投资、青岛泰屹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回复该发言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84项,外观设计2项。上述专利主要为公司股份改制设立前有限公司取得,改制后由公司承继取得。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新增6项,实用新型新增11项。正在申请专利共111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3项。报告期内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项。
3.7 因设备或技术更新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8.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8.3 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3.10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事项
4.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2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4.2.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2.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2.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重大关联交易
4.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4.5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发起人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ISLAND HONOUR LIMITED、WELL ADVANTAGE LIMITED、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JOY UP HOLDINGS LIMITED、MOST ACHIEVE LIMITED、GOLD DELIGHT LIMITED、ROSELAND HOLDINGS LIMITED、TRADE SINO LIMITED、凯洲科技、凯健科技、天津和光、天津和君、江苏新业科技、杭州恒赢投资、浙江瓯信创业投资、青岛泰屹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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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whyme7772011-09-20 23:21:45 发表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并获正式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杭州赛智、绍兴龙山赛伯乐、杭州灵峰赛伯乐、北京中凡华软、华软投资(北京)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10月28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50%。”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王健、姚纳新、朱敏、陈斌、王广宇、陈人、彭华、田昆仑、匡志宏、李凯、姚尧土、徐郁清(YUQING XU)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主要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杭州赛智、RICH GOAL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同(一)。
3、其他承诺
关于技术无纠纷的承诺
回复该发言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王健、姚纳新、朱敏、陈斌、王广宇、陈人、彭华、田昆仑、匡志宏、李凯、姚尧土、徐郁清(YUQING XU)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主要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杭州赛智、RICH GOAL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同(一)。
3、其他承诺
关于技术无纠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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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whyme7772011-09-20 23:21:45 发表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技术纠纷和潜在技术纠纷,若由于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任何技术纠纷、并因此导致聚光科技遭受任何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地就该等损失全额向聚光科技进行补偿。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所进行之与代理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或因此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间约定的情形, 并因此需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地向发行人补足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已于2010年9月10日出具承诺, 若由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而被相关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罚, 则因此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由王健和姚纳新对发行人作相应补偿。
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 若由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给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被相关政府机关处罚的,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同意全额补偿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关于承担税务风险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由于股份公司或其前身直接或间接权益之转让行为、利润分配行为导致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相应之税款,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将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并对若由于其未及时缴纳前述相应税款导致股份公司被处罚或遭受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分、子公司房产租赁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之租赁因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分、子公司搬离相应之租赁场所、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之处罚、导致向相关方作出赔偿,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同意就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子公司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盈安科技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及王健、姚纳新出具承诺: 如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发行人缴纳其于2007年收购北京盈安科技100%股权过程中未为北京盈安科技原股东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其将就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5.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售流通股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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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所进行之与代理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或因此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间约定的情形, 并因此需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地向发行人补足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已于2010年9月10日出具承诺, 若由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而被相关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罚, 则因此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由王健和姚纳新对发行人作相应补偿。
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 若由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给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被相关政府机关处罚的,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同意全额补偿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关于承担税务风险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由于股份公司或其前身直接或间接权益之转让行为、利润分配行为导致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相应之税款,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将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并对若由于其未及时缴纳前述相应税款导致股份公司被处罚或遭受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分、子公司房产租赁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之租赁因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分、子公司搬离相应之租赁场所、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之处罚、导致向相关方作出赔偿,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同意就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子公司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盈安科技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及王健、姚纳新出具承诺: 如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发行人缴纳其于2007年收购北京盈安科技100%股权过程中未为北京盈安科技原股东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其将就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5.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售流通股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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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whyme7772011-09-20 23:21:45 发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4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哲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3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2.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3 董事会报告3.1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单位:万元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3.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3.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3.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896.53万元,同比上升19.9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6.38万元,同比上升24.63%,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取得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25%,主要系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9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成本增长所致;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8.81%,主要系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自2010
回复该发言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4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哲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3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2.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3 董事会报告3.1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单位:万元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3.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3.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3.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896.53万元,同比上升19.9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6.38万元,同比上升24.63%,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取得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25%,主要系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9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成本增长所致;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8.81%,主要系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自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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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份开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8.40%,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应收帐款增加,计提相应坏帐准备增加所致;5)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7.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长所致。
3.6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适用 不适用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1)土地使用情况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通过竞拍形式,竞得杭政工出【2011】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390平方米,土地价款:1940万元。
(2)注册商标权属状况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总计12项,其中有4项商标为公司改制设立前有限公司取得,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由公司承继取得。
(3)专利技术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84项,外观设计2项。
(4)软件著作权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3项。
3.7 因设备或技术更新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适用 不适用3.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3.8.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3.8.3 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3.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适用 不适用3.10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3.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3.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4 重要事项4.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4.2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4.2.1 收购资产适用 不适用4.2.2 出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4.2.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4.3 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4.4 重大关联交易4.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4.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 不适用4.5 担保事项适用 不适用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4.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发起人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ISLAND HONOUR LIMITED、WELL ADVANTAGE LIMITED、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JOY UP HOLDINGS LIMITED、MOST ACHIEVE LIMITED、GOLD DELIGHT LIMITED、ROSELAN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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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适用 不适用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1)土地使用情况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通过竞拍形式,竞得杭政工出【2011】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390平方米,土地价款:1940万元。
(2)注册商标权属状况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总计12项,其中有4项商标为公司改制设立前有限公司取得,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由公司承继取得。
(3)专利技术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84项,外观设计2项。
(4)软件著作权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3项。
3.7 因设备或技术更新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适用 不适用3.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3.8.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3.8.3 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3.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适用 不适用3.10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3.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3.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4 重要事项4.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4.2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4.2.1 收购资产适用 不适用4.2.2 出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4.2.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4.3 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4.4 重大关联交易4.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4.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 不适用4.5 担保事项适用 不适用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4.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发起人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ISLAND HONOUR LIMITED、WELL ADVANTAGE LIMITED、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JOY UP HOLDINGS LIMITED、MOST ACHIEVE LIMITED、GOLD DELIGHT LIMITED、ROSELAN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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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INGS LIMITED、TRADE SINO LIMITED、凯洲科技、凯健科技、天津和光、天津和君、江苏新业科技、杭州恒赢投资、浙江瓯信创业投资、青岛泰屹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并获正式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杭州赛智、绍兴龙山赛伯乐、杭州灵峰赛伯乐、北京中凡华软、华软投资(北京)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10月28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50%。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王健、姚纳新、朱敏、陈斌、王广宇、陈人、彭华、田昆仑、匡志宏、李凯、姚尧土、徐郁清(YUQING XU)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主要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杭州赛智、RICH GOAL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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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并获正式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杭州赛智、绍兴龙山赛伯乐、杭州灵峰赛伯乐、北京中凡华软、华软投资(北京)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10月28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50%。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王健、姚纳新、朱敏、陈斌、王广宇、陈人、彭华、田昆仑、匡志宏、李凯、姚尧土、徐郁清(YUQING XU)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主要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杭州赛智、RICH GOAL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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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同(一)。
3、其他承诺关于技术无纠纷的承诺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技术纠纷和潜在技术纠纷,若由于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任何技术纠纷、并因此导致聚光科技遭受任何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地就该等损失全额向聚光科技进行补偿。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所进行之与代理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或因此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间约定的情形, 并因此需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地向发行人补足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已于2010年9月10日出具承诺, 若由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而被相关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罚, 则因此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由王健和姚纳新对发行人作相应补偿。
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 若由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给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被相关政府机关处罚的,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同意全额补偿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关于承担税务风险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由于股份公司或其前身直接或间接权益之转让行为、利润分配行为导致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相应之税款,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将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并对若由于其未及时缴纳前述相应税款导致股份公司被处罚或遭受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分、子公司房产租赁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之租赁因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分、子公司搬离相应之租赁场所、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之处罚、导致向相关方作出赔偿,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同意就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子公司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盈安科技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及王健、姚纳新出具承诺: 如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发行人缴纳其于2007年收购北京盈安科技100%股权过程中未为北京盈安科技原股东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其将就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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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同(一)。
3、其他承诺关于技术无纠纷的承诺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技术纠纷和潜在技术纠纷,若由于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任何技术纠纷、并因此导致聚光科技遭受任何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地就该等损失全额向聚光科技进行补偿。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所进行之与代理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或因此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间约定的情形, 并因此需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地向发行人补足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已于2010年9月10日出具承诺, 若由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而被相关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罚, 则因此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由王健和姚纳新对发行人作相应补偿。
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 若由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给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被相关政府机关处罚的,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同意全额补偿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关于承担税务风险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由于股份公司或其前身直接或间接权益之转让行为、利润分配行为导致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相应之税款,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将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并对若由于其未及时缴纳前述相应税款导致股份公司被处罚或遭受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分、子公司房产租赁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之租赁因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分、子公司搬离相应之租赁场所、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之处罚、导致向相关方作出赔偿,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同意就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子公司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关于盈安科技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及王健、姚纳新出具承诺: 如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发行人缴纳其于2007年收购北京盈安科技100%股权过程中未为北京盈安科技原股东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其将就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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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5.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5.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售流通股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7 财务报告7.1 审计意见7.2 财务报表7.2.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7.2.2 利润表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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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7 财务报告7.1 审计意见7.2 财务报表7.2.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7.2.2 利润表编制单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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