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仅三四万元的旧车,须按十万元的新车价交纳保险费;出了事却只能按旧车价理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车险行业竟大行其道。记者日前对人保、平安、太平洋(601099,股吧)三大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机动车保险定价“猫腻”多多,广大消费者则被无辜“吸金”。
如今,保险已经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以车险论,从2006年至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年均增加951万辆,到今年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一亿量,车险所涉范围何其之广;而新闻中所述的“按新车上险按旧车理赔”,竟多年来在行业内大行其道,这样的霸王条款能够为保险公司“吸金”多少,也就可想而知了。
保险公司要赚钱,人们可以理解,但你挣钱的手段若有违公平正义,大家当然不能接受。反过来说,若车主要求按旧车价格交保费、按新车价格理赔,保险公司能同意吗?道理本来非常简单,复杂就复杂在保险公司一方不讲道理。而保险公司为何敢于不讲道理,为何不讲道理依然安如磐石,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今年3月下旬,央视的一期《每周质量报告》讲的正是“按新车上险按旧车理赔”的事儿。北京的高先生从2003年开始就遇到了这个问题,最终,他通过法院把官司打赢了。可是,他的高兴劲没有持续多久就没了,因为他下一次去为车辆投保,依然得接受同样的条款,即使更换保险公司也面临相同的合同,他要维权,就得投保一次打一次官司。这就说明,老百姓可以局部维权,但不能从本质上撼动霸王条款。而保险公司能够将“霸王”进行到底的“依据”很明了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是保监会定的。
本以为保险合同是约束保险公司的,没想到却成了保险公司“宰人”的利器;本以为保监会能够制止保险公司“宰人”,没想到提供利器的恰恰是保监会。这么多年来,车主质疑,消协炮轰,央视曝光,保监会岿然不动为什么保险霸王条款难以撼动?因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爱得深沉!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当然不会上书保监会要求修改此类条款。而对于利益受损的老百姓,保监会倘若并不看在眼里、疼在心头、迅速出手,对保监会的监督制约又在哪里呢?
霸王条款的关键,不在于“条款”,而在于“霸王”;对老百姓而言,因为撼不动“霸王”,所以撼不动“条款”。事实上,在保险领域里,不独车险,其他的医疗险、意外险、人寿险、家财险等等,保险公司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霸王条款,因为它属于强势一方;而消费者总是对霸王条款难以撼动,因为他们属于弱势一方。问题的症结在于,倘若民权不彰持续下去,强弱的转势注定只会是镜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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