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成立时间:2006年5月8日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侯玉春
联系电话:010-82295160-157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昌建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化工集团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北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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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章干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长沙市邮电局分拣科、联合子弟学校、电信三分局员工、教员、长沙市电信局副局长、湖南省邮政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局长及党组书记,现任北京市邮政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侯守法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曙光先生,董事。曾任职于北京泰克平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巨鹏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李丹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内审师。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庄小明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同等学力,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天民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
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建华先生,员工董事,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监事会成员
张斌(微博)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东区邮电局安处邮电支局长;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企业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天津市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明玺先生,监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农林文教司、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干部、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财务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兼北京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石鲁先生,监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云裳制衣有限公司财务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阜成门支行会计部,任阜成门支行个人零售业务部主管;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开发部副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金晖女士,工商管理硕士(MBA),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国家体改委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部门经理,南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筹)负责人、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静女士,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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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守法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曙光先生,董事。曾任职于北京泰克平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巨鹏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李丹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内审师。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庄小明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同等学力,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天民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
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建华先生,员工董事,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监事会成员
张斌(微博)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东区邮电局安处邮电支局长;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企业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天津市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明玺先生,监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农林文教司、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干部、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财务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兼北京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石鲁先生,监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云裳制衣有限公司财务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阜成门支行会计部,任阜成门支行个人零售业务部主管;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开发部副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金晖女士,工商管理硕士(MBA),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国家体改委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部门经理,南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筹)负责人、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静女士,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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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方何:男,28岁,理学硕士,4年金融从业经历,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安徽大学统计学专业学习;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今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负责金融工程研究。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彭旭先生:金融学硕士,15年证券投资经验。曾任港澳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华夏证券委托理财部总经理、投资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21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现任投资副总监。
魏训平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天津开发区聚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策略、金融工程和宏观研究方面负责人。
陈钢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产品设计经理,华夏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筹)研究总监,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和公司研究方面负责人。
刘霄汉女士:东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负责医药、房地产、纺织服装等相关行业研究,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丽萍女士: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铝业公司青海分公司工艺及新材料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筹备组宏观及债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及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安心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和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谭春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世纪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资深分析师、研究销售副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邮核心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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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彭旭先生:金融学硕士,15年证券投资经验。曾任港澳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华夏证券委托理财部总经理、投资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21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现任投资副总监。
魏训平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天津开发区聚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策略、金融工程和宏观研究方面负责人。
陈钢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产品设计经理,华夏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筹)研究总监,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和公司研究方面负责人。
刘霄汉女士:东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负责医药、房地产、纺织服装等相关行业研究,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丽萍女士: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铝业公司青海分公司工艺及新材料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筹备组宏观及债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及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安心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和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谭春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世纪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资深分析师、研究销售副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邮核心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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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16.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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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16.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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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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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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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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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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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圣明
电话:(010)66594911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29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中国银行被TheBanker(英国《银行家》)评为“2009年中国年度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09年度最佳私人银行”,被Global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TradeFinance(《贸易金融》)评选为“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被The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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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圣明
电话:(010)66594911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29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中国银行被TheBanker(英国《银行家》)评为“2009年中国年度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09年度最佳私人银行”,被Global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TradeFinance(《贸易金融》)评选为“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被The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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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回复: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转E2版)
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11月加入中国银行并自此担任中国银行副行长。于1980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及副行长。1978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2年6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非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省分行、江苏省分行等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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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11月加入中国银行并自此担任中国银行副行长。于1980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及副行长。1978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2年6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非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省分行、江苏省分行等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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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转E2版)
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等95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联系人:李扬帆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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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联系人:李扬帆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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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客服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客服电话:021-962888
联系人:张萍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www.pingan.com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客服电话: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陈泉
联系电话:6656804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微博)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网址:www.ecitic.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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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客服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客服电话:021-962888
联系人:张萍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www.pingan.com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客服电话: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陈泉
联系电话:6656804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微博)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网址:www.ecitic.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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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hfzq.com.cn
(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 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洋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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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hfzq.com.cn
(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 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洋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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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回复: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转E2版)
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0571-87902080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
(3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3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菲
客服电话:021-52574550 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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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0571-87902080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
(3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3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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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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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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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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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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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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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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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微博)
联系人:林爽
咨询电话:010-66045566010-660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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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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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8层1单元1805
负责人:姜森林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3377073
传真:010-62116298
经办律师:李飒?刘敬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65264838
传真电话:010-65227521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娟卫俏嫔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四)基金的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销售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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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lhzq.com
(4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王佳佳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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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
电话:010-88986830
客服电话:请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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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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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微博)
联系人:林爽
咨询电话:010-66045566010-660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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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8层1单元1805
负责人:姜森林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3377073
传真:010-62116298
经办律师:李飒?刘敬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65264838
传真电话:010-65227521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娟卫俏嫔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四)基金的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销售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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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31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九)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6.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
回复该发言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31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九)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6.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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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合同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下转E2版)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根据201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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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合同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下转E2版)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根据201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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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一、前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成立时间:2006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吴涛联系人:侯玉春联系电话:010-82295160-157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
俞昌建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
章干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
侯守法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职称。
刘曙光先生,董事。
李丹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内审师。
庄小明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同等学力,高级会计师。
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
郭建华先生,员工董事,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
2.监事会成员张斌(微博)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刘明玺先生,监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石鲁先生,监事,大学本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
王金晖女士,工商管理硕士(MBA),17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静女士,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郭建华先生,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方何:男,28岁,理学硕士,4年金融从业经历,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安徽大学统计学专业学习;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今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负责金融工程研究。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委员会主席: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彭旭先生:金融学硕士,15年证券投资经验。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21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现任投资副总监。
魏训平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陈钢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刘霄汉女士:东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负责医药、房地产、纺织服装等相关行业研究,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回复该发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成立时间:2006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吴涛联系人:侯玉春联系电话:010-82295160-157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
俞昌建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
章干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
侯守法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职称。
刘曙光先生,董事。
李丹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内审师。
庄小明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同等学力,高级会计师。
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
郭建华先生,员工董事,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
2.监事会成员张斌(微博)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刘明玺先生,监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石鲁先生,监事,大学本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15年证券从业经验。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
王金晖女士,工商管理硕士(MBA),17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静女士,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郭建华先生,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方何:男,28岁,理学硕士,4年金融从业经历,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安徽大学统计学专业学习;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今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负责金融工程研究。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委员会主席: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彭旭先生:金融学硕士,15年证券投资经验。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21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现任投资副总监。
魏训平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陈钢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刘霄汉女士:东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负责医药、房地产、纺织服装等相关行业研究,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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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女士: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铝业公司青海分公司工艺及新材料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筹备组宏观及债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及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安心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和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谭春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世纪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资深分析师、研究销售副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邮核心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12.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3.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4.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15.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16.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1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20.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6)玩忽职守、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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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心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和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经济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谭春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世纪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资深分析师、研究销售副总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邮核心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12.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3.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4.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15.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16.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1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20.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6)玩忽职守、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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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职权;(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2)防范和化解风险;(3)提高经营效率;(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1)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4.内控监控防线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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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2)防范和化解风险;(3)提高经营效率;(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1)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4.内控监控防线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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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1)授权制度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2)公司研究业务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3)基金投资业务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4)交易业务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6)信息披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监察稽核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一)基本情况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法定代表人:肖钢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托管部门联系人:王圣明电话:(010)66594911传真:(010)66594942发展概况: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中国银行被TheBanker(英国《银行家》)评为“2009年中国年度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09年度最佳私人银行”,被Global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TradeFinance(《贸易金融》)评选为“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被The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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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研究业务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3)基金投资业务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4)交易业务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6)信息披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监察稽核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一)基本情况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法定代表人:肖钢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托管部门联系人:王圣明电话:(010)66594911传真:(010)66594942发展概况: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中国银行被TheBanker(英国《银行家》)评为“2009年中国年度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09年度最佳私人银行”,被Global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TradeFinance(《贸易金融》)评选为“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被The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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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回复: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转E2版)
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截止2010年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等95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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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截止2010年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等95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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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1.直销机构(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联系人:李扬帆电话:010-82290840传真:010-82294138网址:www.postfund.com.cn2.代销机构(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肖钢客服电话:95566网址:www.boc.cn(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刘安东联系人:陈春林客服电话:95580网址:www.psbc.com(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项俊波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www.95599.cn(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客户服务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法定代表人:郭树清客户服务电话:95533联系人:王琳网址:www.ccb.com(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秦晓联系人:邓炯鹏客服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胡怀邦联系人:曹榕电话:021-58781234客服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孔丹联系人:丰靖客服热线:95558网址:bank.ecitic.com(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法定代表人:闫冰竹联系人:王曦电话:010-66223584客服电话:010-95526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宁黎明客服电话:021-962888联系人:张萍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联系人:蔡宇洲电话:0755-22197874客服热线:40066-99999网址:www.pingan.com(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法定代表人:黄志伟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客服电话:4008696098?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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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1.直销机构(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联系人:李扬帆电话:010-82290840传真:010-82294138网址:www.postfund.com.cn2.代销机构(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肖钢客服电话:95566网址:www.boc.cn(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刘安东联系人:陈春林客服电话:95580网址:www.psbc.com(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项俊波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www.95599.cn(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客户服务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法定代表人:郭树清客户服务电话:95533联系人:王琳网址:www.ccb.com(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秦晓联系人:邓炯鹏客服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胡怀邦联系人:曹榕电话:021-58781234客服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孔丹联系人:丰靖客服热线:95558网址:bank.ecitic.com(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法定代表人:闫冰竹联系人:王曦电话:010-66223584客服电话:010-95526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宁黎明客服电话:021-962888联系人:张萍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联系人:蔡宇洲电话:0755-22197874客服热线:40066-99999网址:www.pingan.com(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法定代表人:黄志伟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客服电话:4008696098?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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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bchina.cn(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顾伟国联系人:李洋、陈泉联系电话:66568047客服电话:4008-888-888网址:www.chinastock.com.cn(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法定代表人:王东(微博)明联系人:陈忠电话:010-84683893网址:www.ecitic.com(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权唐客服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丁国荣联系人:李清怡客服电话:021-962505网址:www.sw2000.com.cn(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万建华联系人:芮敏祺客服电话:4008-888-666网址:www.gtja.com(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联系人:程高峰联系电话::025-84457777客服电话:95597网址:www.htsc.com.cn(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人代表人:何如联系人:齐晓燕联系电话:0755-82130833客服电话:95536网址:www.guosen.com.cn(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法定代表人:王志伟联系人:黄岚客服电话:(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网址:www.gf.com.cn(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法定代表人:牛冠兴联系人:陈剑虹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网址:www.essence.com.cn(2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联系人:张腾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gfhfzq.com.cn(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 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林生迎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网址:www.newone.com.cn(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联系人:金芸、李笑鸣电话:021-23219000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htsec.com(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人:谢高得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网址:www.xy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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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法定代表人:刘军联系人:丁思聪客服电话:0571-96598网址:www.bigsun.com.cn(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法定代表人:李玮联系人:吴洋客服电话:95538网址:www.qlzq.com.cn(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林俊波联系人:钟康莺客服电话:400-888-1551网址:www.xcsc.com(2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法定代表人:黄耀华联系人:匡婷电话:0755-83516289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网址:www.cc168.com.cn(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徐浩明联系人:刘晨客服电话:4008888788网址:www.ebscn.com(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法定代表人:唐新宇联系人:张静客服电话:400-620-8888网址:www.bocichina.com(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法定代表人:张智河联系人:吴忠超客服电话:0532-96577网址:www.zxwt.com.cn(3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法定代表人:游锦辉联系人:张巧玲联系电话:0769-22119348客服电话:0769-961130网址:www.dgzq.com.cn(3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法定代表人:马金声联系人:孙恺客服电话:400-698-9898网址:www.xsdzq.cn(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法定代表人:冯戎联系人:李巍联系电话:010-88085858客服电话:4008-000-562网址:www.hysec.com(3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6-7层法定代表人:吴承根联系人:吴颖联系电话:0571-87902080客服电话:(0571)967777网址:www.stocke.com(3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法人代表:张华东联系人:徐翔客服电话:4008-285-888网址:www.njzq.com.cn(3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法定代表人:雷建辉联系人:袁丽萍客服电话:0510-82588168400-888-5288网址:www.gl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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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法定代表人:朱科敏联系人:霍晓菲客服电话:021-52574550 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客服电话:400-888-8588网址:www.longone.com.cn(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法定代表人:马昭明联系人:盛宗凌客服电话:400-8888-555网址:www.lhzq.com(4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法定代表人:卢长才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0755-83199511网址:www.csco.com.cn(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法定代表人:杜航联系人:戴蕾电话:0791-6768681客服电话:400-8866-567网址:www.avicsec.com(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法定代表人:孔佑杰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电话:010-88986830客服电话:请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rxzq.com.cn(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法定代表人:林义相(微博)联系人:林爽咨询电话:010-66045566010-66045529网址:www.txsec.com(4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法定代表人:刘建武电话:029-87406488传真:029-87406387联系人:冯萍网址:www.westsecu.com.cn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吴涛联系人:李焱电话:010-82295160传真:010-82292422(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8层1单元1805负责人:姜森林联系人:李飒电话:010-63377073传真:010-62116298经办律师:李飒?刘敬华(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法定代表人:徐华联系人:卫俏嫔联系电话:010-65264838传真电话:010-65227521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娟卫俏嫔六、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股票型(二)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三)基金存续期不定期(四)基金的面值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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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吴涛联系人:李焱电话:010-82295160传真:010-82292422(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8层1单元1805负责人:姜森林联系人:李飒电话:010-63377073传真:010-62116298经办律师:李飒?刘敬华(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法定代表人:徐华联系人:卫俏嫔联系电话:010-65264838传真电话:010-65227521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娟卫俏嫔六、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1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股票型(二)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三)基金存续期不定期(四)基金的面值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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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六)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八)募集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九)认购安排1.认购时间: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4.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6.认购确认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十)募集资金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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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期限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八)募集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九)认购安排1.认购时间: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4.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6.认购确认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十)募集资金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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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回复: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转E2版)
vivi1988132011-09-27 19:11:51 发表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本合同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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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本合同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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