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卖沪商铺3年赚60% 税费或为普通炒房者1/6
1 黑石卖沪商铺3年赚60% 税费或为普通炒房者1/6
lezhixianxl2011-09-28 20:07:56 发表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如果买卖一套商铺可以赢得60%的投资收益,那么,其中有50%~60%要拿来缴纳各种税费。
而上周宣布以14.6亿元出售上海Channel1购物中心95%股权的全球最大私募股权公司——黑石集团,所需支付的税费可能不超过总收益的10%。
之所以出现两种迥异的局面,原因在于黑石出售的是拥有Channel1购物中心100%权益的国外母公司股权,而个人买卖的则是商铺的产权。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上述避税的方法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楼市调控的效果。
而对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黑石方面三缄其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该公司先后发出多个采访传真,但该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室未就出售长寿路155号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向本报记者作出回应。
税费或为股权买卖差价的10%
9月21日,香港新世界百货(00825,HK)公告称,以14.6亿元收购了黑石集团在上海投资的普陀区长寿路155号名为Channel1调频壹商场。
而根据长寿路155号最早主人——卓越金融(00727,HK)2008年10月份的公告,黑石买入该项物业时的代价仅为9.5亿元。黑石购入该项物业,最终的卖出价是收购价的1.6倍以上。
然而,上述黑石买卖物业的投资收益,需要支付的税费可能比普通个人投资者少得多。
根据新世界百货的公告,黑石是通过转让持有长寿路155号100%股权的德高有限公司的95%股权来实现上述转让的。上述德高公司是一家在太平洋群岛的小国萨摩亚登记的境外公司。
按照上海市税务局咨询热线“12366”工作人员的说法,发生在境外的股权交易,买卖双方并不需要向上海的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DTZ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卢强则认为,按照国税总局895号文件,境外股权交易的税费应是股权买卖差价的10%,但国家并没对卖方强制收税。上述税收的实现,更多取决于卖方的自觉自愿。
而中原地产商铺经理黄超亮介绍,卖出商铺的普通投资者,如果卖出价格达到买入价格的1.6倍,则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是商铺买卖价差的50%~60%。
避税或让楼市调控效果打折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曾报道过方兴地产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售出上海港客运中心1号楼,规避了土地增值税的支出。使得公司在毛利激增64%的情况下,包括土地增值税在内的所得税支出却下滑了4%。
多家国际地产机构的报告显示,上海每年发生的大宗物业买卖,交易双方主要是以股权的方式完成交易。被限购的外资,一定程度上更倾向以股权方式完成交易。比如,摩根士丹利自2006年开始收购在上海的多个物业,大部分都是采用股权收购方式。而其退出方式则以股权转让为主。
显然,上述转让方式让炒房的机构投资者获取了比普通个人投资者、开发商更多的利润。以方兴地产为例,如果以产权转让的方式售出上海港客运中心1号楼,所需承担的税费接近人民币4亿元,而以股权转让方式,上述税费要少得多。
仲量联行投资部总监李凌表示,如果开发商有办法以股权方式整体转让房地产项目,他们一定会选择股权转让,而不是散卖房屋。
然而,这样可能使国家通过一系列税收来抑制“炒房”的愿望落空。
尹伯成表示,股权转让避税的方式,如果由个案转变为普遍,可能会引发炒楼者大规模避税,成为楼市调控的一大漏洞。因此,有必要针对上述现象,在税收制度上作出相关安排,使某些规避楼市调控的行为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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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如果买卖一套商铺可以赢得60%的投资收益,那么,其中有50%~60%要拿来缴纳各种税费。
而上周宣布以14.6亿元出售上海Channel1购物中心95%股权的全球最大私募股权公司——黑石集团,所需支付的税费可能不超过总收益的10%。
之所以出现两种迥异的局面,原因在于黑石出售的是拥有Channel1购物中心100%权益的国外母公司股权,而个人买卖的则是商铺的产权。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上述避税的方法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楼市调控的效果。
而对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黑石方面三缄其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该公司先后发出多个采访传真,但该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室未就出售长寿路155号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向本报记者作出回应。
税费或为股权买卖差价的10%
9月21日,香港新世界百货(00825,HK)公告称,以14.6亿元收购了黑石集团在上海投资的普陀区长寿路155号名为Channel1调频壹商场。
而根据长寿路155号最早主人——卓越金融(00727,HK)2008年10月份的公告,黑石买入该项物业时的代价仅为9.5亿元。黑石购入该项物业,最终的卖出价是收购价的1.6倍以上。
然而,上述黑石买卖物业的投资收益,需要支付的税费可能比普通个人投资者少得多。
根据新世界百货的公告,黑石是通过转让持有长寿路155号100%股权的德高有限公司的95%股权来实现上述转让的。上述德高公司是一家在太平洋群岛的小国萨摩亚登记的境外公司。
按照上海市税务局咨询热线“12366”工作人员的说法,发生在境外的股权交易,买卖双方并不需要向上海的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DTZ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卢强则认为,按照国税总局895号文件,境外股权交易的税费应是股权买卖差价的10%,但国家并没对卖方强制收税。上述税收的实现,更多取决于卖方的自觉自愿。
而中原地产商铺经理黄超亮介绍,卖出商铺的普通投资者,如果卖出价格达到买入价格的1.6倍,则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是商铺买卖价差的50%~60%。
避税或让楼市调控效果打折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曾报道过方兴地产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售出上海港客运中心1号楼,规避了土地增值税的支出。使得公司在毛利激增64%的情况下,包括土地增值税在内的所得税支出却下滑了4%。
多家国际地产机构的报告显示,上海每年发生的大宗物业买卖,交易双方主要是以股权的方式完成交易。被限购的外资,一定程度上更倾向以股权方式完成交易。比如,摩根士丹利自2006年开始收购在上海的多个物业,大部分都是采用股权收购方式。而其退出方式则以股权转让为主。
显然,上述转让方式让炒房的机构投资者获取了比普通个人投资者、开发商更多的利润。以方兴地产为例,如果以产权转让的方式售出上海港客运中心1号楼,所需承担的税费接近人民币4亿元,而以股权转让方式,上述税费要少得多。
仲量联行投资部总监李凌表示,如果开发商有办法以股权方式整体转让房地产项目,他们一定会选择股权转让,而不是散卖房屋。
然而,这样可能使国家通过一系列税收来抑制“炒房”的愿望落空。
尹伯成表示,股权转让避税的方式,如果由个案转变为普遍,可能会引发炒楼者大规模避税,成为楼市调控的一大漏洞。因此,有必要针对上述现象,在税收制度上作出相关安排,使某些规避楼市调控的行为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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