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零点停业”条款已彻底从法案中消失。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昨日对《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由于反对声浪较强,早前涉及网吧经营时间的条款已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细化规定。
例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设公益性网吧设施,经营性网吧有义务核对、登记上网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等。若网吧未在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将被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10000元罚款。一次接纳三名以上未成年人或者一年内累计接纳未成年人三次,因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等严重情节,则并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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