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0月14日报道 记者13日从西安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西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差距较大。为此,西安市制定了《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其中规定,汽车尾气一年内三次超标将强制报废。
据了解,从即日起起,西安将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属非营运车辆的,由公安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待治理达标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属营运车辆的,由西安市交通局暂停其营运资格,待治理达标后方可继续投运;对一年内三次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由西安市公安局强制报废。
此外,方案还规定,凡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项目)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西安市建委将暂停其投标资格并取消项目经理资质。情节严重的,将其清理出西安建筑施工市场;同时,对一年内有三次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将限期停产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
西安还规定,对未达到西安工业用煤煤质要求的储煤,一律责令用煤单位限期更换,并对供煤单位进行处罚,必要时将清理出西安市场。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民用蜂窝煤和型煤生产企业一律停业整改,所有产品不得销售,在必要时将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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