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丽2011年10月25日,光线发布第三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41375.9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79%;实现营业利润12295.48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9.35%;实现利润总额12410.0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73.7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7.64%。
据财报称,公司的整合营销业务依托公司的电视联供网,在保留老客户的基础上又不断开发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节目制作与广告实现营业收入26158.86万元,同比增长26.77%;节目制作与广告业务毛利率为47.4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演艺活动收入38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17%;演艺活动毛利率为49.1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共投资发行四部电影,分别是《最强囍事》、《B+侦探》、《夺命心跳》及《画壁》(9月29日上映)。报告期内,公司独家投资制作的电视剧《我和老妈一起嫁》取得发行许可证,发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41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90%;影视剧业务毛利率为29.61%,比上年同期增加15.12个百分点。公司影视剧业务毛利和毛利率的大幅提升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项目中投资发行项目的比例增大(代理发行一影片仅一部),且投资发行的影片毛利率较高;2、公司新型电影发行网的作用已经得以体现,提高了所发行影片的票房收入。
2011年10月18日,光线传媒发布一条公告,董事会决定要将公司超募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影视剧的投资。对于董事会的这一决定,王长田解释说,这在光线上市的招股说明说中就有体现,而且光线在投资影视剧方面做到了很好的风险控制,首先这些光线是打包购买影视剧,这就使得影视剧投资的风险平均到每部影视剧中,其次这些影视剧光线具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供联供网播出,因此光线在投资影视剧方面风险很低。
而对于业内质疑光线偏离传媒公司的路线,转向影视公司,王长田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认为,传媒业务是光线的基础业务,影视业务是基于传媒业务而做。
对于光线上市之后,王长田认为光线的业务增加了,同时他自己也有所改变:对于基本业务他基本上已经不主管了,他主要负责的是光线的投资业务,以及光线战略和决策上的判断。
对于投资业务,王长田认为他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影视剧,二是新业务的拓展,新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视频、电子商务领域、游戏业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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