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称个别城市已停建经适房
本报讯 “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模式容易导致逆向激励、出现骗购问题。”省政协委员建议大力发展限价房。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已有个别城市停建经济适用住房,同时,今年全省将新建限价商品房5.2万套。
建议:多建安居型商品房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李少梅提交提案,建议大力发展安居型商品房。提案称,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模式容易导致逆向激励、出现骗购问题。“在对虚假申请和骗购者没有惩罚机制的情况下,一些人瞒报财产骗购、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经济适用房的事件不断发生。”
提案建议,大力发展安居型商品房,保障中等收入群体的居住权,稳定房价预期。提案提出,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占商品房供应总量的50%以上,政府应当明确宣布,凡是户口迁入当地,并居住一定年限(如5~7年),只要未购买过商品房或其他形式的自有住房的市民,不论其收入高低,均可按照购房当年本地家庭平均收入6倍以内的价格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房。
提案同时建议,立法保障廉租房的建设,对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售,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
答复:类同于限价商品房
省住建厅答复称,安居型商品房类同于限价商品房,国家和省已经将其列入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今年广东省将新建限价商品房5.2万套,除深圳外,广州、汕头、顺德、梅州、湛江等地也开始新建限价房。
对于限价房制度,答复称,国家和省没有制定明确的规范,主要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住房情况实际,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目前,广东省限价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并规定了回购和销售补交差价的条款;同时也对保障对象设立了相应门槛。
答复称,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我省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形式,同时继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占我省保障性住房的70%以上。
答复还透露,2011年我省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7万套,只占目标任务不足10%。至于少建或停建经济适用住房,各市将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目前我省已有个别城市停建经济适用住房。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