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海口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为公平税负,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海口市将开展个人房产租赁和部分服务行业税收检查。
据了解,此次个人房产租赁税收检查的对象为有个人房产租赁或自用经营行为的纳税人。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漏征漏管户并建立户籍征管档案,申报或核定的租金收入是否与合同一致,税款计算是否正确,税款是否及时申报缴纳入库等。
此次部分服务行业税收检查的对象为实行自行申报纳税的美容美发保健、餐饮、娱乐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管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瞒报少报收入,虚列成本;是否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各税;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等。
这次检查从即日起到11月15日,由纳税人自查补缴税款,在此期间自查补缴税款不予处罚;从11月16日到12月15日,由海口市地税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出的税款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并处补缴税款1倍以上的罚款;对拒不自查又不接受检查或不配合检查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处补缴税款3倍以上的罚款。
此外,海口市的中介机构、旅行社、物业、物流、广告业等服务业企业也要求在11月15日前自查补缴税款,在此期间自查补缴税款不予处罚。海口市地税部门明年将安排重点检查,如发现仍有应缴未缴税款的,将依法处以高倍罚款。(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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