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600104)今日公告称,公司拟与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其中上海汽车现金出资2499万美元,持股51%。该合资公司的成立,将使上海汽车在对上海通用不控股的情况下,仍可通过合资公司将上海通用的销售收入进行报表合并。这也预示着通用中国回购上海通用1%股权的条件已经具备。
有关上海通用1%股权的回购可追溯到两年前。根据2010年起实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上海汽车持股50%的上海通用无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致使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无法得到完整反映。通用汽车为帮助上海汽车尽快实现对上海通用销售收入的合并,同意转让上海通用1%的股权给上海汽车,双方于2009年12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如上海汽车能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直接或间接合并上海通用的销售收入进入上海汽车的财务报表,通用中国有权从上海汽车香港处回购转让给上海汽车的1%股权。从目前来看,在合资汽车销售公司正式成立后,回购条件即告成熟。
根据公告,合资汽车销售公司成立后,其经营范围将包括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品牌进口汽车的总经销;由上海通用及其国内投资企业生产的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品牌国产汽车的总经销;以及政府采购、集团客户的零售业务、售后服务、整车出口、零部件进出口等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目前,合资汽车销售公司的正式成立还有待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据统计,上海通用汽车长期占据国内乘用车市场三甲位置,并于2010年成为首家年产销突破100万辆的乘用车企业。
有分析认为,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设立,一方面是在整车生产企业之外成立独立的合资销售公司,已逐步成为汽车行业的惯例,也是把握中国汽车市场发展机遇的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尽管与1%的股权回购无直接关联,但汽车销售公司的成立使得双方2009年签署的回购协议条件已经成熟。合资销售公司成立后,如果通用汽车行使上海通用1%股权的回购权,上海汽车仍可实现对上海通用销售收入进行报表合并,这对上海汽车保持财务报表的基本稳定,维护资本市场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有关上海通用1%股权的购买和回购价格,已在2009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有所约定,当时上海汽车的收购价格为8450万美元,如果通用中国行使回购权,则其回购价格为当时收购价格加上对价利息。分析人士指出,上海汽车和通用中国任何一方都不指望从这1%的股权交易中获取财务利益,相反,这1%的股权收购和回购是双方互相信任的体现,也是双方未来长期战略合作的基础。
同日,上海汽车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共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16亿元,同比增长27%。1月~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812.84亿元,同比增长22.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2.92亿元,同比增长38.69%。上海汽车表示,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业务增长,公司克服了宏观经济政策对汽车行业的不利影响,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了整车销售298.03万辆,同比增长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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