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亚频道10月27日电(记者 吴声婧)旅馆进小区,打扰业主休息;随意开旅馆,无证经营……近年来,三亚每天都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来此休闲、观光、度假,人流的增多使当地宾馆、酒店客房的需求量不断上升,但与此同时,家庭旅馆存在的无证经营、扰乱业主休息等问题也日愈凸显,游客、市民对此反响强烈。
今年6月份,三亚家庭旅馆曾因无证经营数量多、火灾隐患突出、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被停止申报业务数月。记者26日获悉,日前,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修改通过的《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住宅小区中的业主利用其住宅经营家庭旅馆,必须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全体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并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小区物业公司盖章确认。对申请人以单栋独立的自建房屋经营家庭旅馆的,则应先征得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书面同意。
三亚家庭旅馆乱象多:无证经营、火灾隐患突出、管理混乱
今年5月份,三亚消防部门对全市的家庭旅馆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检查发现,三亚市的家庭旅馆存在数量多、无证经营多、火灾隐患突出、管理混乱等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消防部门及时向三亚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提请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的家庭旅馆进行全面整治。
据三亚消防支队防火监督人员介绍,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未明确家庭旅馆的行政监管部门,也未设定一定的准入标准,给许多投资者钻了法律政策的空子,导致三亚市无照、无证的家庭旅馆层出不穷,滋生了许多新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从6月份开始,三亚市公安、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停止办理家庭旅馆申报业务。期间,三亚市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多部门的意见,修改制订了《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
修改《办法》:三亚重新申办的家庭旅馆及管理有法可依
10月20日上午,三亚市政府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修改并通过了《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三亚重新申办的家庭旅馆及管理有了新法可依。据三亚市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修改并通过的《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对家庭旅馆的布点、建设标准、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新《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卫生、工商、安监、质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家庭旅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三亚全市已有家庭旅馆400余家,其中187家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其余均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的修改实施,对规范三亚市家庭旅馆的经营和管理,促进三亚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申办要求:小区业主用住宅开家庭旅馆须本栋楼全体业主书面同意
此次出台的《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对住宅小区中的业主利用住宅经营家庭旅馆有了明确要求。《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住宅小区中的业主利用其住宅经营家庭旅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全体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小区物业公司盖章确认后,分别向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报备,并对所报备的意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以单栋独立的自建房屋经营家庭旅馆的,应先征得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书面同意。
回复该发言
三亚住宅区经营旅馆须经本栋建筑全体业主同意
2 回复:三亚住宅区经营旅馆须经本栋建筑全体业主同意
jayz04152011-10-27 19:14:26 发表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对申办家庭旅馆需要遵循的审批程序也有了严格的要求。申请人须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书、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最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家庭旅馆》标识牌将由旅游管理部门统一设计,统一制作,制作费用由财政负担,由并最终三亚工商部门在核发旅馆营业执照时一并代发。
规范经营管理:每年12月多部门联合对全市家庭旅馆专项检查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旅馆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依法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旅游、消防、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三亚市公安局每年12月份,要牵头消防、旅游、卫生、综合执法、工商等责任单位,对全市家庭旅馆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分别进行查处和取缔。对此次办法施行前的一些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将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消防、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区管委和镇政府进行联合整治。
回复该发言
规范经营管理:每年12月多部门联合对全市家庭旅馆专项检查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旅馆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依法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旅游、消防、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三亚市公安局每年12月份,要牵头消防、旅游、卫生、综合执法、工商等责任单位,对全市家庭旅馆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分别进行查处和取缔。对此次办法施行前的一些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将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消防、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区管委和镇政府进行联合整治。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