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1)第15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市永万路东侧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市永万路东侧,面积13614.03平方米(合20.4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70年。
用地规划指标为规划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18%,绿地率≥45%。该地块属于经市规划批准的《天伦·誉海湾(原名海盛公寓)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依照市规划局市规函号、市规函号文执行。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79.37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2830.86万元。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七、其它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10%金额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其余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支付清土地出让金。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2、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按批准的“天伦·誉海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海南宏伦置业有限公司用地联合报建、整合开发,一年内动工,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与海南宏伦置业有限公司就项目的建设方案、公建设施(包括小区内部道路、绿化、管线、会所等)等有关费用按建筑面积协商分摊。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3、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按宗地外围达到“六通”内部土地平整的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4、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咨询电话: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0898)6853170068530691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