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住建部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准备先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青岛榜上有名。试点进程将先把40个城市自身个人的住房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尽快实行全国联网。目前这两个步骤进展得都不是很顺利。
10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遏制高房价该不该“限购”?
限购政策行政色彩浓条件成熟会取消
吴晓灵委员:抑制商品房市场的过度投机是为了平抑房价,但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措施。这招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综合政策情况下,商品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苗头,一些二、三线城市还在涨着,但是涨幅开始减小。
住建部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准备先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试点的进程是先把40个城市自身个人的住房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尽快实行全国联网。目前这两个步骤进展得都不是很顺利。
“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将来建立起来了,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一些信息,再加上公安的一些信息系统,如果能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姜伟新说。
记者昨日从住建部相关人士处获悉,首批联网的40个城市,包括大部分省会或首府城市,以及深圳、大连、宁波、无锡、苏州、厦门、温州、青岛、北海、三亚10个房地产热点城市。
怎样杜绝开宝马买经适房?
卖经适房大部分增值政府收回
许智宏委员:怎么样确保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
姜伟新明确表示,公租房是不是可以卖的问题,从我们国家政策制度规定上是不允许的,公租就是租,不能卖,但是现在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周转的问题,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卖了,这是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
开着宝马去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这种现象发生过。为保证公平,一是户型设计现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二是要审查收入;三是政策上有限定,尽可能减少谋利的范围、空间和数量。
他说:“买了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不能上市,只能自己住,五年后允许上市,但是还有两条非常严格的规定,第一是只能卖给政府,或者优先卖给政府,第二是80%~90%的土地增值收益由政府收回。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借经济适用住房来谋取很大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积金建保障房是否“私款公用”?
将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
辜胜阻委员:对买不起房又得不到廉租房的夹心层租房问题进行了调研。他们面临极大的生活压力,但公积金租房看得见却拿不到。公积金建廉租房,而廉租房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认为这是“私款公用”。
齐骥解释说,正在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租金。我们正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按照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本身的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提取风险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廉租住房建设三方面。去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一些城市试点公积金结余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短期贷款。这样一个方式,比公积金简单存在银行里得到的收益更多一些。
回复该发言
个人住房信息将全国联网 40个城市进行"试点"
2 回复:个人住房信息将全国联网 40个城市进行"试点"
xixi16012011-10-31 18:41:15 发表
最积极的是,通过这种贷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缴存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这部分钱一定程度上又用到他们自己身上。
“集资建房”合不合规?
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
胡振鹏委员:有些单位有点地有点钱,政策允不允许利用自用土地,为无住房的人解决一些住房,自行建设、自行分配?
齐骥称,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造住宅。这种企业建的住宅是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多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现在,这个规定仍在执行。
今后,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不平衡。
回复该发言
“集资建房”合不合规?
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
胡振鹏委员:有些单位有点地有点钱,政策允不允许利用自用土地,为无住房的人解决一些住房,自行建设、自行分配?
齐骥称,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造住宅。这种企业建的住宅是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多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现在,这个规定仍在执行。
今后,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不平衡。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