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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新案例 网游中辱骂对方不构成诽谤罪

1 韩国大法院新案例 网游中辱骂对方不构成诽谤罪
御宅雪球2011-11-09 03:21:48 发表
据韩国媒体报道,引发网友热议的韩国大法院关于网游聊天窗口辱骂案有了最新结论。
今年6月,被告金某(30岁)在网游《天堂》中辱骂另外一位玩家朴某为“秃头”,随即被其告上法庭。接受此案件的水源地方法院2审中法官认为秃头为贬义词,属于污蔑判定其构成诽谤罪并判处罚款30万韩币。
金某不服判决立即上诉,韩国大法院认为虽然金某想而恶意中伤朴某为故意行为,但是无法证明其贬低对方社会地位及评价所以无法构成诽谤罪。最后,大法院表示网上交流平台必须在不伤害对方及保证健康的情况下运行,宪法尊重国民的言论自由权,部分过于激烈的表达方式也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
来源: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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