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荣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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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背社区治安办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入杨武家中,一通乱砸。杨武妻子王娟试图阻止杨喜利,却受到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侵害。面对杨喜利等人的淫威,杨武由于害怕躲在杂物间,大约1个小时后,杨武才鼓起勇气,选择报警。事后杨武说自己是世界上最懦弱的丈夫。其母把儿子责打了一顿,骂他是“没用的丈夫,没用的儿子”。妻子王娟觉得“实在没有脸面活着了,死掉算了”,曾试图自杀,她也责骂杨武“不是男人”。宝安警方亦称:该案件受害者的丈夫杨武负有一定责任,“实在是太懦弱和软弱了”,如果杨武能够挺身而出,也许悲剧就能够避免发生。
舆论围绕“杨武是否值得同情”展开。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面对联防队员打砸与强奸妻子,杨武为什么害怕、为什么“窝囊”。
从个人面临危机的选择的角度讨论该案,有助于澄清传统强奸论述的迷思。该案发生后,杨武自己、他的母亲和妻子,警方乃至社会舆论,都认为他“窝囊”,“不是男人”。这种认知是基于传统社会性别规范对男人的要求。男人最大的耻辱是自己的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对此男人应该起而抗争,不反抗就不是男人。但在实际生活中,男人处于不同境况、出于各种利弊的权衡,并不都能做出反抗姿态,在很多情况下是忍了,表面看显示了生活态度和生存策略的多样性,实质是显示了权力关系的不对等。从这个角度,人们应该能对杨武的“窝囊”予以理解。换言之,与其要求杨武反抗,不如行动起来要求政府在改善民生和法治环境的善治上努力。
本案的发生,最根本的是执法机构的腐败。据媒体报道,“杨喜利是一名联防队员,每日在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性格暴躁,经常打人砸车,没有人敢管他”。杨武回忆当晚的情况时说:浑身酒气的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带着两名壮汉闯进他家里,叫嚷着“老子要弄死你们!”妻子王娟因要制止杨喜利的行凶而糟殴打,她越是挣扎反抗,杨喜利就打得越凶,并说“你们报警都没用,我是联防队员,跟警察都是哥们!”杨武母亲也称:杨喜利也对她进行了羞辱,并拿着钢管将她和杨武13岁的大女儿赶出房间很远。
杨武并非是第一次和杨喜利打交道,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杨武生活拮据,日子过得紧巴,不敢惹事,一直忍着,勉强活着。杨武说,自己身高不到1米6,“根本不是身高近1米8的杨喜利的对手,何况对方还有凶器和两名同伙”。“如果报警,担心遭到报复”,只能“躲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大气也不敢出”。其实,他也怒火中烧,“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但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纠结中,杨武一次次选择沉默。好在,杨武最终还是报了警,杨喜利已经被警方控制。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杨喜利的亲属轮番上门骚扰,要求撤诉——杨武一家仍然受着暴力威胁。杨喜利的哥哥威胁说杨武“全家可能会死光光”;杨喜利的母亲带着孙儿,拿着状纸,骂上门来。“真是不要脸的女人,勾引我的儿子,还诬告强奸?”对此,杨武选择继续躲闪,被对方一路追骂、吐口水。甚至,因为担心报复,杨武真的去派出所要求民警销案。
从以上情况看,该案的发生,不是因为杨武胆小怕事和“窝囊”,而是人民生存和法治环境的恶劣。正如有评论所说的“联防队员强奸民女街道社区责任难逃”。杨喜利身穿联防队员的制服,以联防队员名义到杨武家闹事,此前还多次闹事,他的行为应当视为一种职务行为,而应当由街道和社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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