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日前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以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融资促进功能,着力改善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
由安徽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将按照“控制数量、注重质量、布局合理、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构建以实收资本亿元以上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多层次、差别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1个资本金超50亿元、各设区市有1个以上超5亿元、各县有1个以上超1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同时,安徽将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社会责任,明确要求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企业、微型企业、“三农”和其他弱势群体的融资性担保金额要占其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的50%以上,并以此作为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条件,逐步形成与民办融资性担保机构互补发展的格局。
为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安徽还将完善行业准入管理,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人资格条件,对行业从业机构统一名称和标识,规范政府出资行为,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行业信用评级制度、再担保制度、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及风险预警机制。
安徽省提出,将通过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合并、重组、增资等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实收资本超5亿元以上、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同时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上市,增强对债券、银行间市场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担保能力,不断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融资的担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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