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百柯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就新制定的国家扶贫标准接受采访时称,据测算,到2011年年底,新标准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例约为13.4%。
此前公众刚刚直面了一个数据,有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待遇,这反映了中国“半城市化”的处境。
两个“1.28亿”接踵而至,当然只是数字上的巧合。但当它们共同构成“真实中国”的一个侧面时,其相遇或许并非偶然。在理解当下中国的逻辑链条上,高速增长的GDP及财政收入散发着诱人光泽,容易引人注目;而真实的城市化水平和真实的农村贫困状况,亦不容回避。
确定1.28亿贫困人口,离不开正视这一问题的勇气。上月底,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的1196元提高了92%。确定扶贫标准的实质含义是划定贫困人口,这一标准的大幅提升,必然意味着贫困人口的增加,意味着一部分民众会重新“返贫”。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内,从2000年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年底的2688万人,从物质发展的角度看,这是令人骄傲的成就。在第二个十年开始时,新扶贫标准出台,贫困人口数量变为1.28亿,这其实是继承了前十年的发展,正是这种发展提高了国家公共服务的底线。不仅如此,此次的“增贫”,更具有某种宣誓性,因为它预示着一种更具弹性和包容性的发展观,不再单向度。
在一种刻意压低的标准下让人产生“中国贫困人口很少”的印象,其实并不明智。这是对在广大中西部地区较广泛存在的贫困现象的一种视而不见,是对那些贫苦面容的令人无法接受的漠视;这也是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力增强的一种不信任和不尊重。此次中央果断提高扶贫标准,意味着在一个漂亮的数据和一个对社会真实发展面貌的判定之间,选择了后者。此点殊为可喜。
标准改变,贫困人口数量顿增,但1.28亿这一数字并不可怕,也丝毫不令人沮丧。因为这不仅没有抹杀中国消除贫困工作的卓绝努力,反而提供了更乐观的前景——这1.28亿个同胞,应该过、可以过、最终也将过上一种更有尊严的生活。
这才是真实的中国,其中蕴含着真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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