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工商局接到某建筑公司的投诉称:他们在彭山县承建的某大型安居工程,采购了4300件标注为“中国西部瓷都巨星陶瓷厂”生产的250×330㎜的“圣多美”内墙砖,在安装部分后出现了严重的色差和裂痕,怀疑采购到了不合格内墙砖。要求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予以更换,并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生产厂家不予理采,坚称自己生产的内墙砖没有质量问题。眼看交房日期临近,又是政府的重点亮点工程,返工的费用高达数十万,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求工商部门帮助。
彭山工商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在经销商和承建企业的见证下抽样送检,经检测夹江县巨星陶瓷厂生产的内墙砖有10多个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在收到《检测报告》后,未到法定申请复检期内申请复检。彭山工商已依法对经销商涉嫌销售不合格内墙砖行为立案调查。
目前案件已进入处理查阶段。承建方也依据工商机关的检测结果对生产商和经销商提起了民事诉讼。
来源:中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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