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8日,韩国法院公布了包括棒球、排球共20名运动员在内的假球案处罚相关结果,10名非法庄家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多名运动员被处缓刑及罚款。
韩国假球案当事人被带离法院
大邱地方监察厅负责人朴印锡次长3月中旬表示,与假球案相关的调查已经结束,包括16名前役或现役排球运动员、7名中间人、2名现役职业棒球运动员、1名棒球假球案中间人,以及非法赌博网站等5名相关人士。
在具体涉案的比赛中,韩国男排联赛成为重灾区,2010-2011赛季有17场比赛被证实为假球,共有14名选手参与了这些比赛;2011赛季女排联赛中有1场比赛被证实为假球,共有2名选手被证实参与这场比赛(两名队员均来自兴国生命队);此外还有2名棒球选手参与了5场假球比赛(两名选手均来自LG队)。其中部分男排队员在尚武俱乐部服完兵役后,去了三星火灾、大韩航空、现代等俱乐部,不过他们的假球行为主要是在尚武俱乐部服役期间发生的。
大邱地方法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这20人违反了韩国《国民体育振兴法》,这20人包括廉某等11名前役和现役排球队员、2名棒球队员和7名中间人以及其他人员。经过审理,在排球方面,法院对廉某等10人处以6个月-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朴某等5人处以缓期两年的处罚,对于2名女排现役队员处以700万韩币的罚款。
职业棒球方面,两名队员朴某和金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朴某罚金500万韩币、金某罚金700万韩币;另外二人各需做120小时的社区公益服务。
法院方面表示,公平公正的赛果是职业竞技体育的根基,假球行为会让国民对体育产生失望和背叛的感觉,任何人参与职业体育比赛必须秉承公平公正的精神,非法赌博、操纵赛果的行为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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