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发展座谈会20日在北京举行,农业部政法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尤其是农业龙头产业的发展需要土地和金融两方面的支持,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农村金融的创新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张红宇认为农业产业化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的供给方面意义重大,和工业存在需求约束相比,农业存在供给约束。全国龙头企业近11万家,年销售收入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三分之一,占主要城市农产品供给的三分之二。因此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非常需要的。
张红宇指出目前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为17.9%,东北的土地流转在30%左右,上海的土地流转为50%,长三角地区的更高,土地流转达到了80%。土地流转,可以盘活土地的利用效率,能够满足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因此对农业产业化尤其是龙头企业的规模化经营是有利的。希望今后能逐步有序的推进土地流转。张红宇同时还强调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要遵守三个基本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张红宇认为农村金融创新对农业产业化也是很重要的。虽然从单个农户来看,养几头猪、几只鸡所需资金不多,似乎和金融的关系不大,但是一旦农户养的猪、鸡多了起来,几千头甚至上万头,这时就离不开金融了。一是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二是需要保险增加抗风险的能力。而目前农村的金融机构是不够的,迄今为止农村有700多家村镇银行,而全国有800多个县,村镇银行的覆盖率不足。而没有在银监会登记的,比如在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登记的小的金融机构有一万多家,可见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是巨大的。除了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外,农村产业化经营还需要国家提供保险,我国的农业有农林牧副渔,品种众多,而我国的可保险农业品种只有15种,今年新增加了1种,共16种,遗憾的是保险没有覆盖到渔业。农产品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保险对农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增强农产品的保险覆盖率,也有利于农业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在遇到自然灾害时,受到的损失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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