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据媒体报道,武汉理工大学近10年来,通过廊坊硕士班向百余名无资格入学的学生授予了真实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层层复查复审环节。部分涉嫌造假的学生如今已是处级干部,有人甚至官至局级。(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3版)
211重点大学涉嫌学位造假 小学生获硕士学位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追根寻源,高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诿之词,我们完全可以假定――指责涉嫌造假者以假证明骗取入学资格;部分证书甄别难,看不出破绽,审查有难度云云,最后还要信誓旦旦表态――一定会严肃查处。
如何严肃查处呢?恐怕会让公众浮想联翩,其中并不排除这种可能,即“内部消化”。哪些学员涉嫌学历造假?哪些人明知故犯,弄虚作假,帮助学员“混取”真的硕士文凭?这些人该承担何种责任?最终恐怕是媒体一“曝”了之,这犹如一块石子撇到水里,除了发出一声“叮咚”外,涟漪消失后,一切归于平静。涉嫌造假的学员,文凭“含金量”一分不减,而涉事的高校与相关人员,恐怕更是“一场虚惊”而已。
笔者有这等“浮想”,绝非凭空臆测。“文凭腐败”由来已久。多年来,个别高校成为“真的假文凭”的主要推手,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感喟:“许多在校生十年寒窗苦才拿到博士学位,但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也不来上课,稀里糊涂就混到文凭,这很不平等。”
弄虚作假,滥发“真的假文凭”,实质符合《刑法》中“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要件,理应刑罚问责。就像武汉理工大学被曝光“学历门”,司法应该介入,岂能任由涉事高校内部处理?既然违犯刑法,追责当然“一个也不能少”――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应该依法问责,同时对那些涉嫌造假的学生,也应该一一查实,公布于众,不论官级多大,一律追责。假如我们不去捍卫和遵守学术和政治伦理,假如违规违法而轻易地规避了法律问责,那么,花样迭出的“真的假文凭”必然泛滥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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