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男生校门口被女同学亲属刺杀身亡(图)
1 高二男生校门口被女同学亲属刺杀身亡(图)
御宅雪球2012-04-29 23:53:29 发表
阜新市高级中学校门外发生命案 警方称是买饮料引发争执导致
华商晨报讯 “那男孩挨扎后没走几步就一头扎倒在地,再也不动了!”
昨日,阜新市高级中学南门一饮料店主手指事发地说,挨打的高二男生就一个人,被一个中年男子扎伤后出了不少的血。他被扎后手捂着左侧脖子晃晃悠悠地,血还在往外冒,往西走了三四步远就趴在地上了。
事发地点位于阜新市高中南门隔道的正前方,案发时留下的血迹已被人用沙土掩盖。
一位常年在校门前蹬人力三轮车的中年男子说,最近学校17时就开始放学了,出事时间在17时30分左右。“我看见在道对面一个穿校服的男孩被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了,吵吵喊喊的围了不少人。‘我根本就没打人……’小男孩不停地说。”
人力三轮车男子说,一开始,妇女揪着男孩衣服吵吵,可不一会儿,冲过来了两辆没牌照的车,下车的一个男的和小男孩打了起来,他回车上拿了一个东西就又回去打了。等人散开了,男孩就趴在地上不动了。
被送医院后宣告不治
据知情人士介绍,倒地男孩是阜新市高级中学高二年级(24)班文科学生,姓段,18岁,家在太平区高德地区。一中年女性目击者说,见小男生被扎后昏死过去,围观的家长和学生们被吓呆了,伤人的男子也消失了踪迹。在有人报完警后,一个穿白上衣蓝裤子的男生上前将男孩抱了起来,在道边打车送医院去了。
昨日,阜新市中心医院胸外科曹副主任说,4月26日18时许伤者入院,经检查,患者颈部和左肩之间有一处刀伤,瞳孔散大、停止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
曹副主任说,在患者入院10多分钟后,警察和男孩家长赶到了医院。
警方:买饮料引发矛盾
昨日,记者从阜新警方处获悉,犯罪嫌疑人为该校高二女生刘雨(化名)的亲属刘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这名亲属为何要伤害段某?
一位在校高二女生说,段某的女友和刘雨有矛盾,为给女友出气,段某找到刘雨并动了手,刘雨打电话把亲属刘某叫来了。最终,刘某在与段某厮打后气急了,回车上拿的刀,一刀就扎段某脖子大动脉上了。
警方提供的说法是:该案是由段某和刘雨在买饮料时发生纠纷厮打引起。随后,刘雨叫来亲属刘某,将被害人段某扎倒在地。
在学校门前发生学生被杀案件,学校是否存在责任?
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张正艳律师认为,该高中生是在放学和校园外遭受的不法侵害,如果学校不存在管理不当行为,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张正艳说,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不同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并不是所有的校园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只有校方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确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当事人都无过错时,可按公平原则由学校适当分担经济损失。
回复该发言
阜新市高级中学校门外发生命案 警方称是买饮料引发争执导致
华商晨报讯 “那男孩挨扎后没走几步就一头扎倒在地,再也不动了!”
昨日,阜新市高级中学南门一饮料店主手指事发地说,挨打的高二男生就一个人,被一个中年男子扎伤后出了不少的血。他被扎后手捂着左侧脖子晃晃悠悠地,血还在往外冒,往西走了三四步远就趴在地上了。
事发地点位于阜新市高中南门隔道的正前方,案发时留下的血迹已被人用沙土掩盖。
一位常年在校门前蹬人力三轮车的中年男子说,最近学校17时就开始放学了,出事时间在17时30分左右。“我看见在道对面一个穿校服的男孩被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了,吵吵喊喊的围了不少人。‘我根本就没打人……’小男孩不停地说。”
人力三轮车男子说,一开始,妇女揪着男孩衣服吵吵,可不一会儿,冲过来了两辆没牌照的车,下车的一个男的和小男孩打了起来,他回车上拿了一个东西就又回去打了。等人散开了,男孩就趴在地上不动了。
被送医院后宣告不治
据知情人士介绍,倒地男孩是阜新市高级中学高二年级(24)班文科学生,姓段,18岁,家在太平区高德地区。一中年女性目击者说,见小男生被扎后昏死过去,围观的家长和学生们被吓呆了,伤人的男子也消失了踪迹。在有人报完警后,一个穿白上衣蓝裤子的男生上前将男孩抱了起来,在道边打车送医院去了。
昨日,阜新市中心医院胸外科曹副主任说,4月26日18时许伤者入院,经检查,患者颈部和左肩之间有一处刀伤,瞳孔散大、停止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
曹副主任说,在患者入院10多分钟后,警察和男孩家长赶到了医院。
警方:买饮料引发矛盾
昨日,记者从阜新警方处获悉,犯罪嫌疑人为该校高二女生刘雨(化名)的亲属刘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这名亲属为何要伤害段某?
一位在校高二女生说,段某的女友和刘雨有矛盾,为给女友出气,段某找到刘雨并动了手,刘雨打电话把亲属刘某叫来了。最终,刘某在与段某厮打后气急了,回车上拿的刀,一刀就扎段某脖子大动脉上了。
警方提供的说法是:该案是由段某和刘雨在买饮料时发生纠纷厮打引起。随后,刘雨叫来亲属刘某,将被害人段某扎倒在地。
在学校门前发生学生被杀案件,学校是否存在责任?
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张正艳律师认为,该高中生是在放学和校园外遭受的不法侵害,如果学校不存在管理不当行为,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张正艳说,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不同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并不是所有的校园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只有校方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确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当事人都无过错时,可按公平原则由学校适当分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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