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陵(600621)董秘轮岗案最终以原董秘陈炳良的撤诉而告一段落。
5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正在审理的陈炳良诉上海金陵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中,原告于5月8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陈炳良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于准许。
上海金陵董秘轮岗纠纷始于今年2月13日。当时,上海金陵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免去陈炳良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公司当时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重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2010年就通过系统内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董事会秘书的业务学习与队伍建设。因此,原董秘陈炳良则需要在仪电控股旗下的上海金陵、广电电子和飞乐股份三家上市公司之间进行董秘轮换。其后公司董秘由董事长毛辰提名胡之奎担任。胡之奎曾任广电电子董秘一职。
之后,陈炳良将上市公司诉上法庭,认为罢免董秘的董事会决议严重违法,请求判令撤销公司董事会“免去陈炳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董事会决议。紧接着,上海金陵独立董事孟荣芳因认为公司治理存在缺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邬树伟也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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