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网)到2012年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文件要求,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年内不买房的,其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
在房地产市场化经济的今天,买房、卖房都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有畸形发展态势,政府可以动用行政手段和金融手段,适当进行调控,确保一个行业领域的健康发展。营口市地方财政直接真金白银的,把钱发放到个人“头上”用于购房,看情况属于“畸形”市场下的“畸形”。在国家明确调控方向不改,回调仍是主基调、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的大背景下。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也出现过“擦边球”式的救市小动作。但营口这种赤裸裸的“拿钱救市”,实属于“大义之举”。
在我国现行政策体制下,财政有一个这样的称谓:公共财政。一目了然,所谓财政,其实就是全国人民的“财政”。相对于营口市而言,财政就是营口市广大人民的“财政”。公共财政的支出,应是以民生基本建设为前提的。营口市这种专补公务员购房的财政支出,理应受到社会微词。公共财政支出,成为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的合法渠道,体现的是执政为“公”,而不是中央政府提出的执政为民。如果确需公共财政解决住房问题,这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应该惠及营口百姓,而不是单一的公务员群体。毕竟那个公共财政,是大家的钱。
此举在营口市,可直接拉动房地产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不难看出,这项补贴政策可谓一石二鸟,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住房问题,同时达到了救市的目的。救市也好,提振市场也好,或者说政绩上的满足也好,营口市都不应该把人民排除在外。
我国公务员“缺房子”的真的不多,不过辽宁营口市可能是个例外。多年以来,该市一直采用这个方法来解决公务员的住房资金问题。全国的房价一直在涨,这事实估计营口就不例外了,所以才一直补贴。面对高房价,百姓叫苦;面对房地产市场,政府又不想垮掉。包括营口市在内的地方政府,还是应该把眼光放远一点,真正用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手段,结合中央精神,把这一百年大计扎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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