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2007年12月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以建设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为目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成绩显著。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建成保障性住房21.88万套(户),分配入住20.15万套(户),按户均人口3.63计算,约有73.14万人受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和今年立法计划安排,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住建厅成立调研组,于2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连续3年超全国平均水平
据统计,自2008年到2011年底,我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危房36.25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29.82万套(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6.43套万(户),为同期国家下达计划28.95万套(户)的125.2%。截止去年年底,我省已建成保障性住房21.88万套(户),分配入住20.15万套(户),按全省户均人口3.63计算,约有73.14万人受益。按同口径比较,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强度和保障面连续3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覆盖面将达到38%
“十二五”期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28.8万套(户)。到2015年末,我省累计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47.5万套(户),按2015年城镇家庭户数125万户预测,我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38%,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约18%,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影响保障房发展因素仍存
虽然,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调查组成员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到,目前我省只有四个市设立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实施机构,其他市县还未设立或是未明确专门的机构,而有些市县的住建部门既要进行项目监督,又要作为业主参加建设,存在职责不清问题。
另外,部分市县保障房结构不尽合理,普遍存在着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比例偏多,而廉租房、公租房比例偏少的现象。
同时,仍存在一些影响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因素。如城镇居民住房和收入状况调查还不够深入,需求底数尚未准确掌握;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管理系统建设滞后,无法增强科学管理手段等。
制定保障性住房条例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调查组建议制定我省保障性住房条例,并且条例应当从内容上兼顾实际工作中已经在做的农村危房改造这一类住房,从而从条文上既做到了城乡覆盖、一体化发展,又丰富了我省“小财政、大民生”的内涵。在建设、分配和管理这三个环节上作出严格规定。在建设环节上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在分配环节必须确保公平。在管理环节必须强化后续运营。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