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7月3日报道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如果因积水中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洛阳一车主为此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最终赢得了官司。如今,南京也进入多雨季节,车辆涉水的危险大大增加,那么一旦不慎使发动机进水,车主应该如何解决?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呢?
发动机进水遭拒赔,车主胜诉
据媒体报道,今年初,河南洛阳的叶先生驾驶公司的奔驰轿车途经浙江乐清市某地段时,因暴雨积水过多,车辆不慎熄火,造成发动机和配件损坏。该车于去年4月已投交强险、车损险(保额为81.8万元)及不计免赔率等保险,保期为一年。随后叶先生向投保公司报案。不过,保险公司表示,发动机进水损坏系免责条款,因此不予理赔。
无奈之下,叶先生只好先将受损的奔驰送去维修,更换发动机等共花费修理费22.6万元。3月,车辆所有人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修理费。
虽然保险合同上明确写明了,涉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条款,不予理赔,但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责条款应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现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对车辆所有人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保险行业,“涉水不赔”成惯例
事实上在此之前,涉水不赔已经是保险行业的惯例。
一家大型财产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车辆放在地下车库和车辆使用区域雨水较多的车主,如在水中熄火后再次尝试点火,极易对发动机造成严重损坏,车主千万不要二次发动,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同时,请求专业维修机构进行施救,以免发动机因施救不当造成损失。如果车主在车辆熄火后再次发动,检查出来发动机出现问题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进行理赔。由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必须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都有规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对车辆涉水受损是免责的,因此不承担发动机损失的赔偿责任。他认为,由于是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因此他认为保险公司和车主都应该遵守。
与此同时,他认为,上述判决只能说是个案,不是一个普遍的情况,更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明确告知后,仍然视这种情况为免责条款。
专家认为,保险公司应尽告知义务
南京大学保险法专家岳卫也认为,对于免责条款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或者保险公司不能举证其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无效。这是保险法的规定,当然也是法院判案的依据。本案若保险公司不能举证,当然不能免责。
上述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按照正常的流程,这些条款是要求被保险人签字的。应该是保险公司漏了这个环节,没办法提供签字证明是否告知。”
不过,岳卫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免责条款本身的效力问题。他表示:“如果凡是发动机进水都不赔,这是否合理?”岳卫表示,这是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也无统一标准。
投保提示
防“泡汤”可投涉水险
上述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眼看南京的雨季将至,每年都造成一些地区淹水,为了避免发动机涉水损伤,建议购买涉水险。这样的话,即便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涉水险来进行理赔。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