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例因房屋面积差价款纠纷引起的诉讼,昨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宣判,该案原告恒盛地产欧洲公馆17位业主的绝大部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原告代理律师昨天表示,将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一共有17户恒盛地产欧洲公馆业主参与此次集体起诉,昨天下午的宣判涉及其中12户业主。这12户业主起诉欧洲公馆项目开发商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这桩涉及面积差价款、精装修质量问题等内容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此前法院已开庭9次。
原告代理律师李晓宁昨天告诉记者,12位业主的几项主要诉求绝大多数法院不予支持并被法院驳回。欧洲公馆项目因外立面改变未及时向北京规委备案,导致公摊面积增加,购房者支出增加7万元至10多万元不等。12位业主起诉开发商欺诈要求双倍返还。法院不支持此诉求,其中主要理由为,“改变墙体外立面成本不菲,而且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法院同时驳回,业主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诉求。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查验房屋记载的问题均是装修问题,由出卖人按合同约定修复,而不是不符合交付条件。据了解,欧洲公馆项目约定于2011年5月1日收房,由于存在装修质量问题,以及面积差价款纠纷,有部分业主至今没有办理收房手续。如果法院判开发商承担责任,有的业主将获得近百万元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李晓宁律师告诉记者,原告诉求中,仅空气质量损失这一项赔偿要求获得法院支持。12位业主中有7位业主做出的关于房屋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检测报告获得法院认可,业主可得到一万多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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