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收入监督分析报告是专员办一项重要工作,是专员办中央财政收入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主要载体。为做好中央财政收入分析报告,福建专员办加强机制建设,落实“一二三四”的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树立一个理念。即树立“财政收入监管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财税改革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推进财政收入监管新局面”的理念果,为做好财政收入分析报告提供理论基础。
发挥两个动力。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更好地、创造性地完成工作。收入监管工作也不例外,既要领导者重视又要经办人努力。福建专员办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较多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中央财政收入监督分析工作,并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人员参与该项工作。经办人积极努力,尽其所能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做好财政收入分析报告提供充足能量。
完善三项制度。改变长期以来以点对点监管为主的方式,逐步形成经常性、连续性、跟踪性的监管方式。福建专员办在进一步严格检查、审核同时,落实完善三项制度,即约谈工作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检查制度。具体情况:根据日常收集的信息,运用复核性测试、对比分析,发现可疑问题,约谈有关单位,理清问题。若是约谈理不清可疑问题,则进一步采取专项的重点检查措施,以达到问题的解决。在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则在财税库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要求税库协助解决。完善三项制度为做好财政收入分析报告提供制度保证。
强化四项工作。一是强化财政收入信息量收集。在要求收入征管部门和国库尽量提供丰富的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收集有关地区和行业(甚至重点企业)经济指标数据,建立收入数据库。二是强化信息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数据库,运用复核性测试等手段,对比分析有关数据,发现可疑问题,为收入监管提供方向。三是建立举报工作制度。利用监管地区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落实制度,提高监管力度,扩大专员办财政收入监管的影响力。四是强化重点检查的面和量。在确保财政部规定每年对的2至3个地区或行业的实施财政收入检查外,还因地制宜开展约谈和专项的检查,努力提升财政收入监管的效果。强化四项工作为做好财政收入分析报告工作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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