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伙同其弟弟钟伟明,利用手中职权,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港币3590万元、人民币519.8763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1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受贿罪判处钟新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名被告人也分别因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
控制土地开发
2007年,深圳市对龙岗区体育新城范围内的16.82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
2008年,钟新明利用常务副区长和体育新城土地整备安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权,帮助龙岗区黄阁坑村将原宝安县13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置换为8997平方米商住用地,并被安排进体育新城。随后,钟新明告知黄阁坑村有领导介绍的公司要开发这块土地以控制该土地的合作开发权。
由于钟新明“慷慨帮忙”,黄阁坑村才在开发土地问题上“一切听从钟新明的安排”。地产商吴伟光为获取该8997平方米土地的合作开发权,找到钟新明帮忙,并主动提出愿意支付“转让费”人民币2000万元。后经吴伟光与钟新明商议,双方确定吴伟光向钟新明支付港币3300万元。
为“合法”收取好处费,钟新明授意其弟钟伟明,到香港注册一家“宝诚公司”,再以宝诚公司名义和吴伟光所控制的蓝湾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由吴伟光将3300万港元转给宝诚公司。钟氏兄弟用这笔巨款在香港炒股和放贷,并以钟伟明、钟新明的儿子的名义在香港购买了两套房产。
2010年2月,吴伟光控制的蓝湾公司与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共同开发8997平方米商住用地的合作开发协议。
抬高拆迁补偿
2007年,吴伟光为使其一栋拟拆迁建筑获得高额拆迁补偿费,找到钟新明帮忙。在钟新明的指使下,拆迁建筑采取了对吴伟光有利的补偿方案,与吴伟光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使该建筑物获得高额、不当的拆迁补偿,共计支付吴伟光货币补偿款总金额人民币6219.4521万元。
事后,钟新明收受了吴伟光送来的现金港币60万元。
插手工程招标
2007年下半年,为获得某安置小区的建筑工程承包权,深圳某建筑公司老板吴某杰找到钟新明帮忙。在钟新明的帮助下顺利中标。事后,钟新明收受了吴某杰送来的现金港币80万元。
2008年,龙岗医院工程和龙西河工程开始招标。为获得两个工程的建筑承包权,宝嘉新公司通过钟新明的亲属钟木林(另案处理)请钟新明给予关照。在钟新明的帮助下,宝嘉新公司挂靠的单位顺利中标。事后,钟新明收受钟木林港币10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06.576万元的商铺两间。
关照土地置换
2009年,天基公司老板叶某东为在龙岗区政府开展地铁3号线(龙岗段)及深惠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拆迁土地置换过程中获得有利于天基公司的土地,找到钟新明帮忙。在钟新明的关照下,置换土地成功。
2009年7月,叶某东为排除业主阻力,顺利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再次找到钟新明帮忙。通过钟新明的帮助,在政府的压力下,天基公司顺利完成了拆迁工作。事后,钟新明收受了叶某东送来的现金港币50万元。
同年,钟新明在其弟弟钟伟明购买深圳某开发公司开发的别墅过程中,要求打折,并应该公司的请求帮助完善相关市政设施,使钟伟明以低价购房方式获利人民币213.3003万元。
渴望回家种地
2011年12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钟新明、钟伟明作出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新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钟伟明有期徒刑12年并对其非法购买的别墅予以没收;以行贿罪对吴伟光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一审宣判后,钟新明等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复该发言
深圳一官员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 终审维持死缓
2 回复:深圳一官员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 终审维持死缓
小不点972012-07-12 18:53:45 发表
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当年风光无限的官员,如今已锒铛入狱。据检察院办案部门透露,钟新明在狱中表示:“希望有一天能回乡下种地。”
钟新明在狱中忏悔道:“我内心的感受,只能用一个‘痛’字来概括,自己痛苦不堪,家人痛心不已,同事痛惜不解。我如今只有两个奢望:一是求得自由之身,只要能看到蓝天绿地,回乡下种地都幸福。二是求得后悔之药,补救过去的罪过。那些非法所得就像一颗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
钟新明其人:
钟新明是客家人,1996年3月,以老家河源紫金县组织部部长的身份调到龙岗区委组织部任副部长。在来深圳之前,他在老家紫金县做过2年多的小学老师,镇团委委员。随后,他进入紫金县团委,从老师的岗位走上了仕途,先后在紫金县县委办公室、调研室等单位任职。
来深圳14年,钟新明一直在龙岗区工作,先后担任过区委和区政府的两办主任、区长助理、副区长,并在2003年5月成为副区长,其间担任过龙岗区委宣传部部长。2007年6月开始,他开始担任龙岗区常务副区长。
在担任龙岗区常务副区长期间,钟新明严厉查处违建,并强力拔掉了几个违建钉子户。他主持和推动了地铁3号线工程、深惠公路深圳段改建工程、龙岗大运公园、龙翔大道等区内多个大型项目的建设。
2010年6月,深圳公开选拔8名正局级干部。47岁的钟新明以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的身份竞聘坪山新区管委会主任,并从44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3名重点考察对象之一。不过,他在最后的考察中铩羽而归。随后,2010年8月,钟新明案发被纪委带走调查。
回复该发言
这个当年风光无限的官员,如今已锒铛入狱。据检察院办案部门透露,钟新明在狱中表示:“希望有一天能回乡下种地。”
钟新明在狱中忏悔道:“我内心的感受,只能用一个‘痛’字来概括,自己痛苦不堪,家人痛心不已,同事痛惜不解。我如今只有两个奢望:一是求得自由之身,只要能看到蓝天绿地,回乡下种地都幸福。二是求得后悔之药,补救过去的罪过。那些非法所得就像一颗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
钟新明其人:
钟新明是客家人,1996年3月,以老家河源紫金县组织部部长的身份调到龙岗区委组织部任副部长。在来深圳之前,他在老家紫金县做过2年多的小学老师,镇团委委员。随后,他进入紫金县团委,从老师的岗位走上了仕途,先后在紫金县县委办公室、调研室等单位任职。
来深圳14年,钟新明一直在龙岗区工作,先后担任过区委和区政府的两办主任、区长助理、副区长,并在2003年5月成为副区长,其间担任过龙岗区委宣传部部长。2007年6月开始,他开始担任龙岗区常务副区长。
在担任龙岗区常务副区长期间,钟新明严厉查处违建,并强力拔掉了几个违建钉子户。他主持和推动了地铁3号线工程、深惠公路深圳段改建工程、龙岗大运公园、龙翔大道等区内多个大型项目的建设。
2010年6月,深圳公开选拔8名正局级干部。47岁的钟新明以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的身份竞聘坪山新区管委会主任,并从44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3名重点考察对象之一。不过,他在最后的考察中铩羽而归。随后,2010年8月,钟新明案发被纪委带走调查。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